Brand Logo
  • 圣经
  • 资源
  • 计划
  • 联系我们
  • APP下载
  • 圣经
  • 搜索
  • 原文研究
  • 逐节对照
我的
跟随系统浅色深色简体中文香港繁體台灣繁體English
奉献
书卷章

旧约

  • 創創世記
  • 出出埃及記
  • 利利未記
  • 民民數記
  • 申申命記
  • 書約書亞記
  • 士士師記
  • 得路得記
  • 撒上撒母耳記上
  • 撒下撒母耳記下
  • 王上列王紀上
  • 王下列王紀下
  • 代上歷代志上
  • 代下歷代志下
  • 拉以斯拉記
  • 尼尼希米記
  • 斯以斯帖記
  • 伯約伯記
  • 詩詩篇
  • 箴箴言
  • 傳傳道書
  • 歌雅歌
  • 賽以賽亞書
  • 耶耶利米書
  • 哀耶利米哀歌
  • 結以西結書
  • 但但以理書
  • 何何西阿書
  • 珥約珥書
  • 摩阿摩司書
  • 俄俄巴底亞書
  • 拿約拿書
  • 彌彌迦書
  • 鴻那鴻書
  • 哈哈巴谷書
  • 番西番雅書
  • 該哈該書
  • 亞撒迦利亞書
  • 瑪瑪拉基書

新约

  • 太馬太福音
  • 可馬可福音
  • 路路加福音
  • 約約翰福音
  • 徒使徒行傳
  • 羅羅馬書
  • 林前哥林多前書
  • 林後哥林多後書
  • 加加拉太書
  • 弗以弗所書
  • 腓腓立比書
  • 西歌羅西書
  • 帖前帖撒羅尼迦前書
  • 帖後帖撒羅尼迦後書
  • 提前提摩太前書
  • 提後提摩太後書
  • 多提多書
  • 門腓利門書
  • 來希伯來書
  • 雅雅各書
  • 彼前彼得前書
  • 彼後彼得後書
  • 約一約翰一書
  • 約二約翰二書
  • 約三約翰三書
  • 猶猶大書
  • 啟啟示錄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25
  • 26
  • 27
  • 28
  • 29
  • 30
  • 31
  • 32
  • 33
  • 34
  • 35
  • 36
  • 37
  • 38
  • 39
  • 40

圣经版本

    播放版本对照
    设置
    显示节号
    显示标题
    显示脚注
    逐节分段
    對待奴僕的條例
    (申15‧12-18)
    1「你在百姓面前所要立的典章是這樣:
    2你若買希伯來人作奴僕,他必服事你六年;第七年他可以自由,白白地出去。
    3他若孤身來就可以孤身去;他若有妻,他的妻就可以同他出去。
    4他主人若給他妻子,妻子給他生了兒子或女兒,妻子和兒女要歸主人,他要獨自出去。
    5倘或奴僕明說:『我愛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兒女,不願意自由出去。』
    6他的主人就要帶他到審判官(或譯:神;下同)那裏,又要帶他到門前,靠近門框,用錐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遠服事主人。
    7「人若賣女兒作婢女,婢女不可像男僕那樣出去。
    8主人選定她歸自己,若不喜歡她,就要許她贖身;主人既然用詭詐待她,就沒有權柄賣給外邦人。
    9主人若選定她給自己的兒子,就當待她如同女兒。
    10若另娶一個,那女子的吃食、衣服,並好合的事,仍不可減少。
    11若不向她行這三樣,她就可以不用錢贖,白白地出去。」
    懲罰暴行的條例
    12「打人以致打死的,必要把他治死。
    13人若不是埋伏着殺人,乃是神交在他手中,我就設下一個地方,他可以往那裏逃跑。
    14人若任意用詭計殺了他的鄰舍,就是逃到我的壇那裏,也當捉去把他治死。
    15「打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
    16「拐帶人口,或是把人賣了,或是留在他手下,必要把他治死。
    17「咒罵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
    18「人若彼此相爭,這個用石頭或是拳頭打那個,尚且不至於死,不過躺臥在牀,
    19若再能起來扶杖而出,那打他的可算無罪;但要將他躭誤的工夫用錢賠補,並要將他全然醫好。
    20「人若用棍子打奴僕或婢女,立時死在他的手下,他必要受刑。
    21若過一兩天才死,就可以不受刑,因為是用錢買的。
    22「人若彼此爭鬥,傷害有孕的婦人,甚至墜胎,隨後卻無別害,那傷害她的,總要按婦人的丈夫所要的,照審判官所斷的,受罰。
    23若有別害,就要以命償命,
    24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
    25以烙還烙,以傷還傷,以打還打。
    26「人若打壞了他奴僕或是婢女的一隻眼,就要因他的眼放他去得以自由。
    27若打掉了他奴僕或是婢女的一個牙,就要因他的牙放他去得以自由。」
    物主的責任
    28「牛若觸死男人或是女人,總要用石頭打死那牛,卻不可吃牠的肉;牛的主人可算無罪。
    29倘若那牛素來是觸人的,有人報告了牛主,他竟不把牛拴着,以致把男人或是女人觸死,就要用石頭打死那牛,牛主也必治死。
    30若罰他贖命的價銀,他必照所罰的贖他的命。
    31牛無論觸了人的兒子或是女兒,必照這例辦理。
    32牛若觸了奴僕或是婢女,必將銀子三十舍客勒給他們的主人,也要用石頭把牛打死。
    33「人若敞着井口,或挖井不遮蓋,有牛或驢掉在裏頭,
    34井主要拿錢賠還本主人,死牲畜要歸自己。
    35「這人的牛若傷了那人的牛,以至於死,他們要賣了活牛,平分價值,也要平分死牛。
    36人若知道這牛素來是觸人的,主人竟不把牛拴着,他必要以牛還牛,死牛要歸自己。」

    Copyright © 1995 Hong Kong Bible Society. Used by permission


     

    logo-HKBS.png

    © 2013-2025 WeDevote Bible
    隐私政策使用条款反馈捐赠
    圣经
    资源
    计划
    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