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出埃及記三十二30~34
30第二天,摩西對百姓說:「你們犯了大罪。我如今要上耶和華那裏去,或許可以為你們贖罪。」31摩西回到耶和華那裏,說:「唉!這百姓犯了大罪,為自己造了金的神明。32現在,求你赦免他們的罪;不然,就把我從你所寫的冊上除名。」33耶和華對摩西說:「誰得罪我,我就把他從我的冊上除去。34現在你去,領這百姓往我所告訴你的地方去,看哪,我的使者必在你的前面引路。到了該懲罰的時候,我必懲罰他們的罪。」
這是一段說明摩西作為中介者及代贖者的角色的經文,帶出摩西作為耶穌基督預表的重點經文,適合在預苦期當中與大家一同默想。
首先,摩西清楚地說明是百姓犯了大罪,而他期望上到耶和華那裏為百姓贖罪(30節),當中強調「你們」以及「我」的對比,清楚地指出罪的責任在百姓身上,並不是摩西本身有甚麼罪。30節採用了「贖罪/潔淨」(כפר)一字,這字可以解作潔淨或者贖罪,若這字使用時的場景涉及從神而來的憤怒,它的解釋便是「贖罪」,而由於金牛犢事件引發了神的憤怒(出三十二10),所以30節這字的翻譯應作「贖罪」。贖罪的意思,就是有另一個個體來代替犯罪者接受刑罰,以致便贖出犯罪者離開從神而來的刑罰,而現在摩西期望為百姓贖罪,到底他期望如何為百姓贖罪?
31~32節記載了摩西贖罪的方法。首先他指出百姓犯了大罪,沒有推卸責任,也沒有掩飾,而是真實地向耶和華陳明(31節),百姓的罪名就是為自己製造了「金的神」(אלהי זהב)(和合本作「金像」),說明這神並不是耶和華,是一個以金子製造的神。之後,32節提到摩西祈求神赦免百姓的罪,並以自己的名字從冊上被塗抹作為代替,這便是摩西所提出的贖罪方法,以自己在冊上所記的名字來代替,以致百姓可以得到赦免。摩西情願自己受罰,也願意百姓的罪得贖,這種代替及贖罪的精神,與耶穌基督為我們的罪受苦的精神相似。在預苦期中,我們可以藉着摩西看見耶穌基督的影子。
可是,耶和華卻是一位公義的神,祂萬不以無罪的為有罪,祂指出,只有得罪祂的纔會從神的冊上除名(33節),這表明了神是一位公義的神。然而,33節卻沒有進一步描述神是否赦免百姓的罪,卻在34節指出耶和華不再親自帶領百姓,而是派出祂的使者與摩西在百姓前面引路,並同時說明耶和華定了一個追討百姓罪惡的日子。當然,我們後來也知道摩西再一次懇求耶和華與百姓同去,耶和華才願意與百姓同在(出三十四章)。
思想:
在摩西身上,我們看見耶穌基督代替與為百姓贖罪的影子,這對你來說有何意義?在這預苦期,讓我們都看見人性的罪惡所帶來的嚴重性,從而更深明白神的恩典與拯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