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出埃及記三十二15~24
15摩西轉身下山,手裏拿着兩塊法版。這版的兩面都寫着字,正面背面都有字。16版是神的工作,字是神寫的字,刻在版上。17約書亞一聽見百姓呼喊的聲音,就對摩西說:「在營裏有戰爭的聲音。」18摩西說:「這不是打勝仗的聲音,也不是打敗仗的聲音,我聽見的是歌唱的聲音。」19摩西走近營前,看見牛犢,又看見人在跳舞,就發烈怒,把兩塊版從手中扔到山下摔碎了。20他將他們所鑄的牛犢用火焚燒,磨得粉碎,撒在水面上,叫以色列人喝。
21摩西對亞倫說:「這百姓向你做了甚麼呢?你竟使他們陷入大罪中!」22亞倫說:「求我主不要發烈怒。你知道這百姓,他們是向惡的。23他們對我說:『你為我們造神明,在我們前面引路,因為領我們出埃及地的那個摩西,我們不知道他遭遇了甚麼事。』24我對他們說:『凡有金環的可以摘下來』,他們就給了我。我把金環扔在火中,這牛犢就出來了。」
出埃及記三十二章15節以摩西下山作開始,說明摩西帶着兩塊法版所面對的兩個人,一個是約書亞(17節),另一個是亞倫(22~24節),前者忠誠地站在摩西那邊,而後者卻要面對摩西的質詢。今天的靈修,我們集中默想亞倫的反應。
首先,摩西第一件做的事,就是打碎兩塊法版(19節),象徵神與百姓所立的約因為百姓製造金牛犢的事而破壞了。之後摩西把所鑄的牛犢用火焚燒,磨成粉並撒在水面上,要求以色列民喝(20節)。在此,我們再次看見「喝」的觀念,經文之前提到百姓在金牛犢前喫喝(出三十二6),之後提到摩西在西奈山上不喫不喝(出三十四27~28),百姓的「喝」與摩西的「不喝」形成一個對比。本來耶和華有很強的憤怒,但百姓在犯罪喫喝時竟不知道,他們不明白原來大難臨頭,幸得摩西的代求,百姓才能得以存活,這一切的恩典與危機,百姓完全不在乎,他們只在乎喫與喝,享受罪中之樂。然而,摩西面對百姓的罪惡,他深深瞭解到犯罪的嚴重性,便藉着在神面前的「不喝」來表示對罪的悲哀與悔改之心。事實上,摩西沒有犯錯,但他還是深愛百姓,代替百姓禱告,這便是那種中介者的角色。
之後,摩西質問亞倫,由亞倫的迴應中,我們明白他期望找藉口來逃避責任。亞倫首先把責任放在百姓作惡的本質之上(22節),之後便指出是百姓主動要求造神像(23節),然後卻片面地說明亞倫叫他們取下金環,把金環扔在火中,這金牛犢便自動出來(24節)。當中23節提到百姓主動要求造神像的說法是捏造出來的,百姓根本沒有這樣說(出三十二1);而金牛犢自動出來(24節)的說法,似乎是說明這金牛犢不經人手所造,暗示會不會是得到了耶和華的批准,甚至連金牛犢的出現也是一項神蹟呢?!這樣,亞倫把責任轉到百姓身上,甚至把責任推到神身上。
思想:
亞倫犯罪後的推卸責任,成為我們在預苦期中的警惕,提醒我們會不會在一些犯罪的事或自己看似需負責的事上「搬龍門」,把自己所有的責任都推到別人身上,以為自己便可以無罪?耶穌基督釘在十字架上,並不是爲了保存我們的面子,而是要我們能打從心底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你預備好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