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节对照
交叉引用
  • 申命記 14:22 - “你一定要把你播種的一切收成,就是田地每年所產的,交納十分之一。
  • 利未記 27:30 - “地上一切產物,包括地上的穀物和樹上的果實,都有十分之一是耶和華的,歸耶和華為聖。
  • 民數記 18:20 - 耶和華對亞倫說:“你在以色列人的土地上不可有產業,在他們當中不可有分得的地;在以色列人當中,我就是你的分、你的產業。
  • 民數記 18:21 - “至於利未子孫,我已把以色列人應納的十分之一賜給他們作為產業,作為他們做會幕勤務的報酬。
  • 民數記 18:22 - 這樣以色列人就不用再走近會幕,免得他們擔當罪過而死。
  • 民數記 18:23 - 是由利未人做會幕的勤務,也是由他們擔當以色列人的罪責,這要成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規定。在以色列人之中,他們不可有產業。
  • 民數記 18:24 - 因為以色列人應納的十分之一,就是他們給耶和華的奉獻物,我已經賜給利未人作為產業,所以我對他們說:在以色列人之中,他們不可有產業。”
  • 民數記 18:25 -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 民數記 18:26 - “你要吩咐利未人,對他們說:以色列人應納的十分之一,我已經賜給你們作為產業,你們收到了,就要從這十分之一中取出十分之一,給耶和華作奉獻物。
  • 瑪拉基書 3:10 - 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把應納的十分之一全部送入庫房的儲藏室,使我的殿裡有食物,藉此試驗我,看我會不會為你們打開天上的窗戶,把福氣傾倒給你們,直到充足有餘!”
  • 尼希米記 12:44 - 那一天,有些人被委派去管理存放財物、奉獻物、農產品首份和什一奉獻的庫房,把各城的田地,照律法所規定歸給祭司和利未人的份額收集到那裡,因為猶大人為侍立的祭司和利未人而歡樂。
  • 尼希米記 10:37 - 也要把我們麵糰的首份、奉獻物、各樣樹木上的果子、新酒和新油,都帶來給祭司,交到我們 神的殿的庫房;也要把我們土地出產的十分之一給利未人,利未人可以在我們所有城鎮的耕地中收取十分之一。
  • 尼希米記 10:38 - 利未人收取十分之一的時候,要有亞倫子孫中的祭司與利未人在一起;利未人要從這十分之一中,獻上十分之一到我們 神的殿,交到庫房的儲藏室。
  • 尼希米記 10:39 - 因為以色列人和利未人的子孫要把穀物、新酒和新油作為奉獻物帶到庫房,在那裡有聖所的器物,以及供職的祭司、門衛和歌手。我們決不會忽略我們 神的殿。
逐节对照交叉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