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 悔改的行動
陳智衡

馬太福音二十一章23-32

23耶穌進了聖殿,正教導人的時候,祭司長和百姓的長老來問他:「你仗着甚麼權柄做這些事?給你這權柄的是誰呢?」24耶穌回答他們說:「我也要問你們一句話,你們若告訴我,我就告訴你們我仗着甚麼權柄做這些事。25約翰的洗禮是從哪裏來的?是從天上來的,還是從人間來的呢?」他們彼此商議說:「我們若說『從天上來的』,他會對我們說:『這樣,你們為甚麼不信他呢?』26若說『從人間來的』,我們又怕眾人,因為大家都認為約翰是先知。」27於是他們回答耶穌:「我們不知道。」耶穌也對他們說:「我也不告訴你們,我仗着甚麼權柄做這些事。」

28「有一件事,你們的意見如何?一個人有兩個兒子。他來對大兒子說:『孩子,今天到葡萄園裏做工去。』29他回答:『我不去』,以後自己懊悔,就去了。30他來對小兒子也是這樣說。他回答:『父親大人,我去』,卻不去。31這兩個兒子是哪一個照着父親的意願做了呢?」他們說:「大兒子。」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稅吏和娼妓倒比你們先進神的國。32因為約翰到你們這裏來指引你們走義路,你們卻不信他,稅吏和娼妓倒信了他。你們看見了以後,還是不悔悟去信他。」

馬太福音二十一章23-32節,耶穌在聖殿教導時,祭司長和長老質問祂的權柄來源:「你仗着什麼權柄做這些事?」。耶穌並未直接回答,而是反問他們施洗約翰的洗禮是從天上來的,還是從人間來的。祭司長和長老不敢明確表態,最終迴應說「不知道」。

隨後,耶穌講了一個比喻,描述兩個兒子:一個起初拒絕父親的要求,但後來悔改並去工作;另一個口頭答應,卻沒有行動。耶穌指出,行動而非言辭表現出真正的順服,並宣告稅吏和妓女比宗教領袖更先進入神的國,因為他們願意悔改並回應神的旨意。經文表示真正的權柄來自於神,並強調悔改與行動的必要性,勝過虛假的言辭和宗教地位。

祭司長和長老表面上是宗教領袖,卻缺乏真正的屬靈洞察與悔改之心。相反,稅吏和妓女雖然被社會視為罪人,但因願意悔改而蒙神恩典。誠然,有時未信的人所做的,比基督徒更像基督徒。此外,有時基督徒對基督徒的攻擊,比非基督徒對基督徒的攻擊更激烈。雖然這未必一定是普遍現象,但就算是少數例子,也是相當諷刺的。某程度上,這挑戰我們反思:我們的信仰是否僅僅停留在外在的表現和自義之上?又或,我們會否因自己的信仰知識豐富緣故,視自己比別人高一等?神看重的是真正的悔改和行動,而不是外表的虔誠。當我們被挑戰到自己的信仰時,是否有勇氣承認自己的不足並悔改,還是選擇迴避和自我保護?

耶穌比喻中的兩個兒子,提醒我們信仰的核心是行動和順服。空口答應卻不行動,不過是虛僞和自欺。今天,我們對神的承諾是否真正落實在生活中,還是僅僅停留在嘴上?真正的信仰表現,在於我們是否願意悔改,並用行動來回應神的愛與呼召。願我們放下自義,真誠悔改,並以行動彰顯對基督的信仰。

信仰反思:

祭司長和長老雖是宗教領袖,卻因缺乏悔改和屬靈洞察而被耶穌斥責。我們是否也因自義或教會地位,而忽略了檢視自己的屬靈生命?

耶穌比喻中的第一個兒子最終悔改並行動,第二個兒子則空口承諾卻不付諸實踐。我們是否對神的呼召也曾停留於言語的承諾,卻缺乏真正的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