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羅馬書 9:6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加拉太書 6:16
    凡遵此則而行者、願平安及慈恩加之、並加於天主之真義塞也。
  • 羅馬書 2:28-29
    蓋外表之猶太人、非真猶太人;而形軀之割禮、非真割禮。惟內心為猶太人、真為猶太人;心靈之割禮、真為割禮。蓋割禮在精神、而不在形式、在取悅於天主、而不在苟合於人耳。
  • 羅馬書 3:3
    其中縱有負此託付者、亦無礙宏旨。人之不誠、豈能廢天主之至誠乎?
  • 約翰福音 1:47
    耶穌見納大那來訪、指之曰:『此誠義塞人、心無詭譎者!』
  • 民數記 23:19
  • 羅馬書 4:12-16
    亦為既受割而能踵效其未割時所具之信德者之父也。蓋亞伯漢及其苗裔、承天主恩諾、得嗣大地者、非憑律法之制、乃緣信德之義。若惟屬於律法者得為嗣子、是不啻廢棄信德、而致恩諾於無效也。夫法者、刑戮之器也;法之不存、何犯之有。是故人之為嗣、所緣惟信德、所恃惟慈惠;庶幾天主之恩諾、能普被眾裔、不僅限於屬法者亦且兼及具有亞伯漢之信德者。
  • 羅馬書 11:1-2
    然則吾豈謂天主已棄絕其子民乎?無是理也!即吾本人亦為義塞人、乃亞伯漢之苗裔、而出於便雅明之支派者也。是天主固未曾棄絕其所預識之子民。抑爾未知經中所載伊理藹向天主控訴義塞之言乎?
  • 約翰福音 10:35
    夫承天主聖言者、且得稱為神、而經文固不可廢也;
  • 以賽亞書 55:11
  • 提摩太後書 2:13
    人若無信義、彼則仍有信至誠無妄者、安能違其性。』
  • 馬太福音 24:35
    天地可廢、吾言不可廢也。
  • 希伯來書 6:17-18
    天主之立誓、亦欲昭示承恩諾者、以其所諾乃一成不變云耳。天主至誠無妄、又重之以一成不變之誓、與一成不變之諾、其所以慰藉吾人、安定吾人之心者、亦云備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