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羅馬書 3:31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馬太福音 5:17
    「不要以為我是來廢除律法和先知書,我不是來廢除,乃是來成全。
  • 羅馬書 8:4
    使律法公義的要求實現在我們這些不隨從罪惡本性,只隨從聖靈而活的人身上。
  • 羅馬書 7:7-14
    那麼,我們可以說律法本身是罪嗎?當然不是!沒有律法,我們就不知道什麼是罪。律法若不說「不可貪心」,我就不知道什麼是貪心。然而,罪卻趁機利用誡命在我裡面生出各種貪念,因為沒有律法,罪是死的。我沒認識律法之前是活的,但律法來了之後,罪就活了,而我卻死了。我發現那本來要使人活的誡命反而叫我死,因為罪利用誡命趁機引誘我,而且藉著誡命殺了我。其實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既然如此,難道是良善的誡命叫我死嗎?當然不是!是罪藉著良善的誡命叫我死。這樣,罪藉著誡命叫我死就顯出它實在是邪惡至極!我們知道律法是屬靈的,我卻屬乎肉體,已經賣給罪做奴隸了。
  • 加拉太書 2:21
    我不廢棄上帝的恩典,倘若靠遵行律法可以成為義人,基督的死便毫無意義了。
  • 羅馬書 13:8-10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但在彼此相愛方面要常常覺得做得不夠。一個人愛別人,就成全了律法。因為「不可通姦、不可殺人、不可偷竊、不可貪婪」以及其他誡命,都可以總結成一句話——「愛鄰如己」。人若有愛心,就不會作惡害人,所以愛成全了律法。
  • 詩篇 119:126
    耶和華啊,人們違背你的律法,是你懲罰他們的時候了。
  • 羅馬書 4:14
    如果只有遵行律法的人才可以承受應許,信心就沒有價值,上帝的應許也就落了空。
  • 加拉太書 3:17-19
    我的意思是:四百三十年後頒佈的律法不會廢除上帝先前立下的約,以致應許落空。倘若我們是靠守律法去承受產業,我們就不是倚靠上帝的應許。但上帝是憑應許把產業賜給了亞伯拉罕。那麼,為什麼會有律法呢?律法是為了使人知罪而頒佈的,等那位承受應許的後裔來到後,律法的任務就完成了。律法是通過天使交給一位中間人頒佈的。
  • 哥林多前書 9:21
    面對沒有律法的人,我就像個沒有律法的人,為了要贏得沒有律法的人。其實我並非在上帝的律法之外,我是在基督的律法之下。
  • 羅馬書 10:4
    其實基督是律法的終極目的,使所有信靠祂的人都可以得到義。
  • 羅馬書 7:22
    按著我裡面的意思,我喜愛上帝的律。
  • 加拉太書 2:19
    事實上,我因無法滿足律法的要求而向律法死了,不再受它的束縛,使我可以為上帝而活。
  • 馬太福音 3:15
    耶穌回答說:「你就這樣做吧!我們理當這樣遵行上帝一切的要求。」於是約翰答應了。
  • 希伯來書 10:15-16
    聖靈也向我們做見證,說:「主說,那些日子以後,我將與他們立這樣的約,我要把我的律例放在他們心中,寫在他們腦中。
  • 以賽亞書 42:21
    耶和華樂意使祂的律法尊大而榮耀,因為祂行事公義。
  • 馬太福音 5:20
    我告訴你們,除非你們的義勝過律法教師和法利賽人的義,否則斷不能進天國。
  • 馬太福音 15:6
    他就不必供養父母。』你們這是用傳統來廢掉上帝的誡命。
  • 羅馬書 3:4
    當然不會!縱然人人都撒謊,上帝仍然真實可靠。正如聖經上說:「你的判語證明你是公義的;你雖被人控告,卻終必得勝。」
  • 羅馬書 7:25
    感謝上帝,祂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救了我!這樣看來,我的內心服從上帝的律法,但我罪惡的本性卻服從犯罪的律。
  • 耶利米書 8:8-9
    「你們怎能說,『我們有智慧,因為我們有耶和華的律法』?事實上,律法教師撒謊的筆把律法篡改了。智者必蒙羞辱,受驚嚇,被捉拿。看啊,他們既棄掉耶和華的話,哪裡還有智慧可言呢?
  • 詩篇 40:8
    我的上帝啊,我樂意遵行你的旨意,我銘記你的律法。」
  • 雅各書 2:8-12
    如果你們能切實行出聖經中「要愛鄰如己」這條至尊的律法,就好了。如果你們偏待人,嫌貧愛富,便是犯罪,律法要將你們定罪。人只要觸犯律法中的一條,就等於違犯了全部,因為那位說「不可通姦」的,也說過「不可殺人」。如果你沒有犯通姦罪,卻殺了人,你仍違犯了律法。既然你們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就應該按律法行事為人。
  • 加拉太書 5:18-23
    但你們如果順從聖靈的引導,就不再受律法的約束。順從罪惡本性而行的事顯而易見,如淫亂、污穢、邪蕩、拜偶像、行邪術、仇恨、爭吵、忌恨、惱怒、紛爭、衝突、分裂、嫉妒、兇殺、醉酒和荒宴無度等。我從前警告過你們,現在再一次警告你們:行這些事的人必不能承受上帝的國。但聖靈所結的果子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沒有律法會禁止這些事。
  • 耶利米書 31:33-34
    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將與以色列家立這樣的約,我要把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腦中,寫在他們心上。我要做他們的上帝,他們要做我的子民。誰都無需再教導他的鄰居和弟兄,說,『你要認識耶和華』,因為他們無論尊卑都必認識我。我要赦免他們的過犯,忘掉他們的罪惡。這是耶和華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