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羅馬書 2:1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雅各書 1:22-25
    你們要成為這話語的實行者,不要只成為聽者而欺騙自己。因為,如果有人是這話語的聽者,而不是實行者,這個人就像人對著鏡子觀看自己生來的面貌,看了就走開,立刻忘了自己是什麼樣子;但是詳細察看那使人得自由的完美律法,並且繼續持守的人,因他不是健忘的聽者,而是行為的實行者,這個人就將要在他所行的事上蒙祝福。
  • 1約翰福音 3:7
  • 雅各書 2:21-25
    我們的先祖亞伯拉罕把他的兒子以撒獻在祭壇上,難道不是本於行為被稱為義嗎?你看,信仰和他的行為相輔相成,而且信仰是本於行為得以完全的。這就應驗了經上所說的:「亞伯拉罕信神,這就被算為他的義。」他又被稱為「神的朋友」。可見人被稱為義是本於行為,不僅是本於信仰。同樣,妓女瑞荷接待了那些使者,又從另一條路把他們送走,難道不也是本於行為被稱為義嗎?
  • 加拉太書 2:16
    不過我們知道:人被稱為義不是本於律法上的行為,而是藉著信耶穌基督。於是我們信了基督耶穌,為要因信基督稱義,而不是本於律法上的行為,因為沒有一個人本於律法上的行為會被稱為義。
  • 羅馬書 2:25
    你如果是遵行律法的,割禮才有益處;但你如果是違犯律法的人,你的割禮就不是割禮了。
  • 加拉太書 3:11-12
    所以,明顯地沒有人能藉著律法在神面前被稱為義,因為經上說:「義人將因信而活。」律法不是本於信,但是「遵行這些事的人,將因此而活。」
  • 1約翰福音 2:29
  • 羅馬書 10:5
    原來,有關出於律法的義,摩西寫道:「遵行這些事的人,將因此而活」;
  • 羅馬書 3:30
    既然神真是一位;他要使受割禮的人因信稱義,也要使沒有受割禮的人因信稱義。
  • 使徒行傳 13:39
    藉著這一位,所有相信的人都被稱為義了。
  • 申命記 30:12-14
  • 羅馬書 3:20
    因為沒有一個人本於律法上的行為在神面前被稱為義;原來,藉著律法,只能對罪有真正的認識。
  • 以西結書 20:11
  • 申命記 5:1
  • 詩篇 143:2
    不要對你的僕人進行審判,因為在你面前,沒有一個活人是義人。
  • 加拉太書 5:4
    你們這些藉著律法被稱為義的人,你們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墮落了。
  • 馬太福音 7:21-27
    「不是每一個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都能進入天國;只有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在那一天,有許多人會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做先知傳道,奉你的名驅趕鬼魔,奉你的名行了很多神蹟嗎?』那時候,我要向他們宣告:『我從來不認識你們。離開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因此,凡是聽了我這些話而實行的人,就好比一個聰明的人把自己的房子建在磐石上。大雨降下,急流沖來,狂風颳起,撞擊那房子,房子卻沒有倒塌,因為它在磐石上立定根基。可是,凡是聽了我這些話而不實行的人,就好比一個愚拙的人把自己的房子建在沙灘上。大雨降下,急流沖來,狂風颳起,撞擊那房子,房子就倒塌了,並且倒塌得非常厲害。」
  • 羅馬書 3:23
    要知道,每個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 申命記 4:1
  • 羅馬書 4:2-5
    事實上,如果亞伯拉罕本於行為被稱為義,他就有可誇耀的;然而在神面前他並沒有可誇耀的。經上到底是怎麼說的呢?「亞伯拉罕信神,這就被算為他的義。」做工的人得工錢,不算是恩典,而是應得的;但是,一個人雖沒有做工,卻信靠那稱不敬虔之人為義的神,這人的信就被算為義。
  • 路加福音 18:14
    我告訴你們:下去回家時已經被稱為義的是這個稅吏,而不是那個法利賽人。因為每一個自我高舉的都會被降卑;而自我降卑的都會被高舉。」
  • 路加福音 10:25-29
    這時候,忽然有一個律法師站起來試探耶穌,說:「老師,我該做什麼才會繼承永恆的生命呢?」耶穌對他說:「律法上是怎麼寫的?你是怎麼讀的呢?」他回答說:「你要以全心、全靈、全力、全意愛主——你的神,並且要愛鄰如己。」耶穌說:「你回答得對。你這樣去做,就將活著。」那個人卻要顯示自己為義,就對耶穌說:「那麼,誰是我的鄰人呢?」
  • 申命記 6:3
  • 路加福音 8:21
    耶穌回答他們,說:「我的母親、我的弟兄,是那些聽神的話語而遵行的人。」
  • 以西結書 33:3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