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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 7:17
人若願意遵行神的旨意,就會知道這教訓是出於神,還是我憑著自己的意思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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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 14:21-23
那領受我的命令,並且遵守的,就是愛我的;愛我的,我父必定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親自向他顯現。”猶大(不是加略人猶大)對耶穌說:“主啊,你為甚麼要親自向我們顯現,不向世人顯現呢?”耶穌回答:“人若愛我,就要遵守我的話,我父必定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跟他住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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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 15:15
我不再稱你們為僕人,因為僕人不知道主人所作的事;我已經稱你們為朋友了,因為我從我父那裡聽見的一切,都已經告訴你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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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書 31:31-34
“看哪!日子快到(這是耶和華的宣告),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訂立新的約。這新約不像從前我拉他們祖先的手,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日子,與他們所立的約;我雖然是他們的丈夫,他們卻違背了我的約。”這是耶和華的宣告。“但那些日子以後,我要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是這樣(這是耶和華的宣告):我要把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的心裡。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他們各人必不再教導自己的鄰舍和自己的同胞,說:‘你們要認識耶和華。’因為所有的人,從最小到最大的都必認識我。我也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著他們的罪惡。”這是耶和華的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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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 2:14
然而屬血氣的人不接受神的靈的事,因為他以為是愚笨的;而且他也不能夠明白,因為這些事,要有屬靈的眼光才能領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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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弗所書 1:9
他照著自己在基督裡預先安排的美意,使我們知道他旨意的奧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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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示錄 2:17
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有耳的就應當聽。得勝的,我必定把那隱藏的嗎哪賜給他,並且賜他一塊白石,石上寫著新的名字,這名字除了那領受的人以外,是沒有人能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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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 18:17-19
耶和華說:“我要作的事,豈可瞞著亞伯拉罕呢?亞伯拉罕必要成為強大興盛的國,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他得福。我揀選了他﹙“揀選”直譯是“認識”。﹚,是要他吩咐子孫,和他的家屬,遵守我耶和華的道,秉公行義,好叫我耶和華應許亞伯拉罕的話都可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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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13:11-12
他回答:“天國的奧祕,只給你們知道,卻不給他們知道。因為凡是有的,還要給他,他就充足有餘;凡是沒有的,就連他有甚麼也要拿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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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 17:13
在你家裡生的,和你用銀子買來的,都一定要受割禮。這樣,我的約就刻在你們身上,作永遠的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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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 4:13
把他的約,就是他吩咐你們遵守的那十條誡命(“十條誡命”直譯是“十句話”),向你們宣布出來;又把它們寫在兩塊石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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箴言 3:32
因為偏離正道的人,是耶和華所厭惡的,正直人卻是他所親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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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 14:17
這保惠師就是真理的靈,世人不能接受他,因為看不見他,也不認識他。你們卻認識他,因為他跟你們住在一起,也要在你們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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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羅西書 3:3
因為你們已經死了,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隱藏在神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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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 17:6
“你從世上分別出來賜給我的人,我已經把你的名顯明給他們了。他們是你的,你把他們賜給了我,他們也遵守了你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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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11:26-27
這樣,全以色列都要得救,如經上所記:“拯救者必從錫安出來,除掉雅各家的不敬虔的心;我除去他們罪惡的時候,就與他們立這樣的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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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弗所書 1:18
並且使你們心靈的眼睛明亮,可以知道他的呼召有怎樣的盼望;他基業的榮耀,在聖徒中是多麼的豐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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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書 13:18
你要對君王和太后說:“你們應從寶座下來,因為華麗的冠冕已經從你們的頭上脫下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