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數記 16:49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民數記 25:9
  • 民數記 16:32-35
  • 希伯來書 10:28-29
    任何拒絕摩西律法的人,憑兩個或三個見證人的見證,就得不到憐憫而死,何況一個人踐踏了神的兒子,把那使自己成聖的立約之血看做是俗物,又侮辱了恩典的聖靈,你們想想,這個人難道不該受更厲害的懲罰嗎?
  • 希伯來書 12:25
    你們要當心,不要拒絕向你們說話的那一位。要知道,那些拒絕了在地上警告他們的,尚且無法逃脫懲罰,更何況我們背棄從天上警告我們的那一位呢!
  • 希伯來書 2:1-3
    因此,我們必須更加留心所聽過的事,免得隨流漂去。要知道,那藉著天使所說的話既然是確定的,連一切過犯和悖逆都受到了應得的報應,那麼,如果我們忽視了如此偉大的救恩,又怎麼能逃脫報應呢?這救恩起初由主傳講,後來由那些聽見的人向我們證實。
  • 歷代志上 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