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太福音 19:20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腓立比書 3:6
    以律法言、則為法利賽人、以熱心言、則窘逐教會、以守律法之義言、則無過可責、
  • 羅馬書 3:19-23
    我儕知律法所言、為律法下之人言之、以塞諸口、使舉世服罪於天主前、故無人由遵行律法、得稱義於天主前、蓋由律法可知罪耳、○天主之義、律法與先知所證者、今於律法外已顯著、即天主因人信耶穌基督所賜之義、賜諸信者、悉無區別、蓋眾已獲罪、不得不得或作缺於天主之榮、
  • 路加福音 15:7
    我告爾有一罪人悔改、則在天亦為之喜、較為九十九不須悔改之義人、喜尤大也、
  • 路加福音 18:21-22
    對曰、此諸誡、我自幼皆守之、耶穌聞之曰、爾猶缺一、悉鬻所有以濟貧、則必有財於天、且來從我、
  • 羅馬書 7:9
    昔我無律法而生、誡至、罪生而我死、
  • 路加福音 18:11-12
    法利賽人獨立祈禱曰、感謝天主、我不似他人、強索、不義、姦淫、亦不似此稅吏、我七日禁食二日、以凡所得者、十輸其一、
  • 加拉太書 3:24
    如是、律法為我啟蒙之師、引我就基督、使由信稱義、
  • 路加福音 15:29
    長子對父曰、我事父多年、未嘗違命、父未以羔賜我、俾我與友同樂、
  • 約翰福音 8:7
    眾問不已、耶穌伸起、謂之曰、爾中無罪者、可先投石擊之、
  • 馬可福音 10:20-21
    對曰、師、此諸誡、我自幼盡守之、耶穌顧其人、即愛之、謂之曰、爾猶缺一、往鬻所有以濟貧、則必有財於天、且來負十字架而從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