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加福音 23:4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啟示錄 2:7
    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有耳的就應當聽。得勝的,我必定把神樂園裡生命樹的果子賜給他吃。’
  • 詩篇 50:15
    在患難的日子,你呼求我。我必搭救你,你也必尊敬我。”
  • 腓立比書 1:23
    我處於兩難之間,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那是好得無比的。
  • 提摩太前書 1:15-16
    “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值得完全接納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可是,我竟然蒙了憐憫,好讓基督耶穌在我這個罪魁身上,顯明他完全的忍耐,給後來信他得永生的人作榜樣。
  • 希伯來書 7:25
    因此,那些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長遠活著,為他們代求。
  • 路加福音 19:10
    因為人子來,是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
  • 約翰福音 14:3
    我若去為你們預備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好使我在哪裡,你們也在哪裡。
  • 詩篇 32:5
    我向你承認我的罪,沒有隱藏我的罪孽;我說:“我要向耶和華承認我的過犯”;你就赦免我的罪孽。(細拉)
  • 彌迦書 7:18
    有何神像你,赦免罪孽,不追究產業之餘民的過犯呢?他不永遠懷怒,因為他喜愛憐憫。
  • 以賽亞書 1:18-19
    耶和華說:“你們來,我們彼此辯論;你們的罪雖像硃紅,必變成雪白;雖紅如丹顏,必白如羊毛。你們若願意聽從,就必得吃地上的美物;
  • 哥林多後書 12:3-4
    我認識這個人,(是帶著身體被提,還是在身體以外被提,我都不知道,只有神知道。)他被提到樂園裡去,聽見了難以言喻的話,那是人不可以說的。
  • 約翰福音 17:24
    父啊,我在哪裡,願你賜給我的人也和我同在哪裡,讓他們看見你賜給我的榮耀,因為在創立世界以前,你已經愛我了。
  • 哥林多後書 5:8
    現在還是坦然無懼,寧願與身體分開,與主同住。
  • 羅馬書 5:20-21
    律法的出現,是要叫過犯增多;然而罪在哪裡增多,恩典就更加增多了。罪藉著死掌權;照樣,恩典也藉著義掌權,使人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進入永生。
  • 約伯記 33:27-30
    他在人面前歌唱,說:‘我犯了罪,顛倒是非,但我沒有受到應得的報應。他救贖我的性命免入深坑,我的生命必得見光明。’神總是三番四次,向人行這一切事,要把人的性命從深坑裡救回來,好使活人之光光照他。
  • 以賽亞書 53:11
    他受了生命之苦以後,必看見光明,並且心滿意足;我的義僕必使許多人因認識他而得稱為義,他也必背負他們的罪孽。
  • 馬太福音 20:15-16
    難道我不可以照自己的主意用我的財物嗎?還是因為我仁慈你就嫉妒呢?’因此,在後的將要在前,在前的將要在後。”
  • 以賽亞書 55:6-9
    你們要趁著耶和華可以尋找的時候,尋找他,趁著他靠近的時候,呼求他。惡人要離棄自己的道路,不義的人當除去自己的意念,回轉過來歸向耶和華,耶和華就必憐憫他。你們當回轉過來歸向我們的神,因為他大大赦免人的罪。耶和華說:“我的意念不是你們的意念,你們的道路也不是我的道路。天怎樣高過地,我的道路也怎樣高過你們的道路,我的意念也怎樣高過你們的意念。
  • 以賽亞書 65:24
    那時,他們還未呼求,我就應允,他們還在說話,我就垂聽。
  • 路加福音 15:4-5
    “你們中間誰有一百隻羊,失去一隻,不把九十九隻留下在曠野,去尋找那失落的,直到找著呢?既找著了,就歡歡喜喜地放在肩上,
  • 路加福音 15:20-24
    於是他起來往父親那裡去。他還在遠處時,他父親看見了他,就動了慈心,跑過去抱著他,連連與他親吻。兒子說:‘爸爸,我得罪了天,也得罪了你,不配再稱為你的兒子。’父親卻吩咐僕人說:‘快把那最好的袍子拿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手上,把鞋穿在他腳上,把肥牛犢牽來宰了,我們要吃喝快樂,因為我這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他們就歡樂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