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伯記 9:3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撒母耳記上 2:25
    人若得罪了人,有上帝作仲裁;人若得罪了永恆主,誰能為他祈禱呢?』他們竟不聽他們父親的話,因為永恆主有意思要殺死他們。
  • 約伯記 9:19
    若論能力,他強大呀;若論審判權,他說:「誰能定期傳喚我呢?」
  • 約翰一書 2:1-2
    我的小子們,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我們有一位代替申求者、那義者耶穌基督、在父那裏。他自己就是除罪法、為了我們的罪而立的,不單為了我們的罪,也為了全世界人的罪。
  • 詩篇 106:23
    故此他說要消滅他們;若非有他所揀選的摩西當決裂之時站在他面前,使他的烈怒轉消,避免施行殺滅,他們早已滅亡了。
  • 列王紀上 3:16-28
    有一天、有兩個做妓女的婦人來見王,站在王面前。一個婦人說:『哦,我主上啊,我和這婦人住在一間屋子:和她同屋時我生了孩子。我生產了第三天,這婦人也生了孩子;我們都在一處;除了我們二人在屋子裏,再沒有別人同我們在屋裏。夜間這婦人的孩子死了、是因為她睡在孩子身上。她半夜起來,趁使女睡覺的時候,從我旁邊把我的兒子抱去,使他睡在她懷裏,又使她死的兒子睡在我懷裏。清早我起來、要給我兒子喫奶,誰知孩子竟是死了的。但是早晨我細細察看他,並不是我所生的兒子呀。』那一個婦人說:『不是的;那活的是我的兒子,那死的是你的兒子。』這婦人說:『不是的:那死的是你的兒子,那活的是我的兒子。』他們在王面前說來說去。王說:『既然這人說:「這活的是我的兒子,那死的是你的兒子。」那人說:「不是的,那死的是你的兒子,那活的是我的兒子。」』王說:『那麼給我拿刀來』;人便將刀拿到王面前。王說:『將活的孩子劈成兩半,一半給這一人,一半給那一人。兒子活着的那婦人、因為愛兒子的心腸火熱、就對王說:『哦,我主上啊,將那活的孩子給她吧;千萬不可殺死他。』那婦人說:『這孩子也不歸我,也不歸你;將他劈了吧。』王應聲說:『將活的孩子給這婦人;千萬不可殺死他;這婦人實在是他的母親。』以色列眾人聽見王所決定的判斷,就都敬畏王;因為見王心裏有上帝的智慧能行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