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约伯记 24: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申命记 24:6
    “不可拿人的磨,或是上磨石作抵押,因为这等于拿人的生命作抵押。
  • 约伯记 22:6-9
    你无缘无故强取兄弟的东西作当头,剥去衣不蔽体的人的衣服。疲乏的人你没有给他水喝,饥饿的人你没有给他饭吃。有势力的人就有土地,尊贵的人住在其中。你叫寡妇空手而去,你折断孤儿的膀臂。
  • 申命记 24:17-21
    “你不可向寄居的和孤儿屈枉正直,也不可拿寡妇的衣服作抵押。你要记住你在埃及作过奴仆,耶和华你的神把你从那里救赎出来;所以我吩咐你要遵行这话。“你在田间收割庄稼的时候,如果遗留一捆在田里,就不可再回去拾取,要留给寄居的、孤儿和寡妇;好使耶和华你的神,在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赐福给你。你打橄榄树以后,枝上剩下的不可再打,要留给寄居的、孤儿和寡妇。你收取葡萄园的葡萄以后,剩下的不可再摘,要留给寄居的、孤儿和寡妇。
  • 约伯记 31:16-17
    我若不给穷人所要的,或使寡妇的眼所期待的落空;我若独吃我的一点食物,孤儿却没有与我同吃;
  • 申命记 24:10-13
    “如果你借东西给你的邻舍,不论所借的是什么,总不可走进他的家里去拿抵押。你要站在外面,等那向你借贷的人把抵押拿出来给你。他若是个穷人,你不可留他的抵押过夜。到了日落的时候,你要把抵押品还给他,好使他可以用自己的衣服盖着睡觉,他就给你祝福,这在耶和华你的神面前,就算是你的义了。
  • 撒母耳记上 12:3
    看哪,我在这里!你们只管在耶和华面前,以及在他的受膏者面前,作证指控我:我夺过谁的牛?抢过谁的驴?欺负过谁?虐待过谁?从谁手里受过贿赂,以致我的眼睛因此被蒙住呢?如果有,我必偿还给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