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翰福音 10:37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約翰福音 15:24
    予若未在眾前行人所不能行之靈蹟、則彼猶可無咎、今彼既睹之、而依然惡予與吾父也!
  • 約翰福音 10:25
    耶穌曰:『予昔已告爾、而爾不之信也。予因吾父之名、所行諸事、已足為予證明、
  • 馬太福音 11:20-24
    耶穌在諸邑廣行聖跡、而居民終不悔悟;因斥之曰:『哀哉哥拉潯!哀哉伯撒達!假令爾中所行神蹟、行之於諦羅西同、早已披麻蒙灰、而憣然悔改矣。第吾語爾、審判之日、諦羅西同之所受、較爾猶易堪也。葛法農乎、爾欲蒙陟而登青雲乎?爾必被降而入冥獄也。蓋設令爾中所行神蹟、行於瑣同、則彼邑至今應猶依然無恙耳。第吾語爾、審判之日、瑣同之所受、較爾猶易堪也。』
  • 約翰福音 10:32
    耶穌詰之曰:『予所示爾種種善工、莫非淵源自父、果胡為而欲以石相擊耶?』
  • 約翰福音 5:31
    予若自為證明、則吾證不足為憑、
  • 約翰福音 12:37-40
    夫耶穌在眾人之前所行靈蹟、亦云多矣。而眾人猶不之信;此蓋所以應乎先知意灑雅之所言曰:『主乎!我之所傳、誰其信之?主之臂力、誰其領之?』眾人之不信、意灑雅亦已言之矣:『主已蒙其目、主已頑其心、恐其目有見、恐其心有靈、恐其即回頭、令吾全其生。』
  • 約翰福音 14:10
    爾豈不信予之在父、父之在予乎?予所授爾之訓、非予自言之也、實父寓於予、躬行其道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