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希伯來書 3:11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申命記 2:14
    自從離開加低斯‧巴尼亞,到過了撒烈溪的時候,共有三十八年,等那世代的兵丁都從營中滅盡,正如耶和華向他們所起的誓。
  • 申命記 1:34-35
    「耶和華聽見你們這話,就發怒,起誓說:『這惡世代的人,連一個也不得見我起誓應許賜給你們列祖的美地;
  • 希伯來書 4:3
    但我們已經相信的人得以進入那安息,正如神所說:「我在怒中起誓說:『他們斷不可進入我的安息!』」其實造物之工,從創世以來已經成全了。
  • 民數記 14:35
    我-耶和華說過,我總要這樣待這一切聚集敵我的惡會眾;他們必在這曠野消滅,在這裏死亡。』」
  • 希伯來書 4:5
    又有一處說:「他們斷不可進入我的安息!」
  • 民數記 14:27-30
    「這惡會眾向我發怨言,我忍耐他們要到幾時呢?以色列人向我所發的怨言,我都聽見了。你們告訴他們,耶和華說:『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我必要照你們達到我耳中的話待你們。你們的屍首必倒在這曠野,並且你們中間凡被數點、從二十歲以外、向我發怨言的,必不得進我起誓應許叫你們住的那地;惟有耶孚尼的兒子迦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才能進去。
  • 希伯來書 4:9
    這樣看來,必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為神的子民存留。
  • 民數記 32:10-13
    當日,耶和華的怒氣發作,就起誓說:『凡從埃及上來、二十歲以外的人斷不得看見我對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應許之地,因為他們沒有專心跟從我。惟有基尼洗族耶孚尼的兒子迦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可以看見,因為他們專心跟從我。』耶和華的怒氣向以色列人發作,使他們在曠野飄流四十年,等到在耶和華眼前行惡的那一代人都消滅了。
  • 民數記 14:20-23
    耶和華說:「我照着你的話赦免了他們。然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遍地要被我的榮耀充滿。這些人雖看見我的榮耀和我在埃及與曠野所行的神蹟,仍然試探我這十次,不聽從我的話,他們斷不得看見我向他們的祖宗所起誓應許之地。凡藐視我的,一個也不得看見;
  • 希伯來書 3:18-19
    又向誰起誓,不容他們進入他的安息呢?豈不是向那些不信從的人嗎?這樣看來,他們不能進入安息是因為不信的緣故了。
  • 詩篇 95:11
    所以,我在怒中起誓,說:他們斷不可進入我的安息!
  • 民數記 14:25
    亞瑪力人和迦南人住在谷中,明天你們要轉回,從紅海的路往曠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