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帖撒羅尼迦前書 5:2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哥林多前書 10:31-33
    是故飲食舉止、皆須以天主之光榮為前提。無論對猶太人、或希臘人、或聖教同人、皆須小心謹慎、莫為厲階。吾本人之所以和光同塵、舍己從人者、亦欲感化眾人、誘其歸主而已矣。
  • 腓立比書 4:8
    最後尚有一言、以奉兄弟:凡屬真實無妄、溫雅有度、公正高尚、可愛可喜、可歌可泣之事、苟有一德之美、片善之著、皆爾所當盡心也。
  • 哥林多後書 8:20-21
    如此則吾儕所經手之善事、可免任何人之指摘。蓋吾人作事、務求光明磊落、上可對主、下可對人也。
  • 哥林多後書 6:3
    蓋吾儕之所以小心翼翼、不敢稍樹梗障者亦欲不辱使命而已。
  • 羅馬書 12:17
    以怨報怨、庸有當乎?立身當光明磊落、務求上可對主、下可對人;
  • 哥林多前書 8:13
    是故食物若為吾兄弟躓蹶之緣、吾寧永不食肉、而不敢為兄弟之厲階也。
  • 出埃及記 23:7
  • 猶大書 1:23
    猶如搶物於火;其他則哀矜而加以戒懼、避之若浼;即其身體所玷污之衣裳、亦宜深惡而痛絕之也。
  • 帖撒羅尼迦前書 4:12
    務使外界睹爾品格高尚、行為端正、而無求於人也。
  • 馬太福音 17:26-27
    雖然、吾人不欲駭俗也;姑往釣於海、就先獲之魚、啟其口、得錢一枚、取而為我與爾納之。』
  • 以賽亞書 3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