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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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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经文
吳經熊文理聖詠與新經全集
死亡之毒螫、罪孽也;而罪孽之威權、律法也。
新标点和合本
死的毒钩就是罪,罪的权势就是律法。
和合本2010(上帝版-简体)
死亡的毒刺就是罪,罪的权势就是律法。
和合本2010(神版-简体)
死亡的毒刺就是罪,罪的权势就是律法。
当代译本
死亡的毒钩就是罪,罪借着律法施展它的权势。
圣经新译本
死的毒刺就是罪,罪的权势就是律法。
中文标准译本
死亡的毒刺就是罪,而罪的权势就是律法。
新標點和合本
死的毒鈎就是罪,罪的權勢就是律法。
和合本2010(上帝版-繁體)
死亡的毒刺就是罪,罪的權勢就是律法。
和合本2010(神版-繁體)
死亡的毒刺就是罪,罪的權勢就是律法。
當代譯本
死亡的毒鉤就是罪,罪藉著律法施展它的權勢。
聖經新譯本
死的毒刺就是罪,罪的權勢就是律法。
呂振中譯本
死的毒刺就是罪,罪的勢力就是律法。
中文標準譯本
死亡的毒刺就是罪,而罪的權勢就是律法。
文理和合譯本
死之鋒罪也、罪之權律也、
文理委辦譯本
死為害者罪也、罪克我者法也、
施約瑟淺文理新舊約聖經
死之鋒鋩、罪也、罪之權勢、律法也、
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
The sting of death is sin, and the power of sin is the law.
New International Reader's Version
The sting of death is sin. And the power of sin is the law.
English Standard Version
The sting of death is sin, and the power of sin is the law.
New Living Translation
For sin is the sting that results in death, and the law gives sin its power.
Christian Standard Bible
The sting of death is sin, and the power of sin is the law.
New American Standard Bible
The sting of death is sin, and the power of sin is the Law;
New King James Version
The sting of death is sin, and the strength of sin is the law.
American Standard Version
The sting of death is sin; and the power of sin is the law:
Holman Christian Standard Bible
Now the sting of death is sin, and the power of sin is the law.
King James Version
The sting of death[ is] sin; and the strength of sin[ is] the law.
New English Translation
The sting of death is sin, and the power of sin is the law.
World English Bible
The sting of death is sin, and the power of sin is the law.
交叉引用
羅馬書 4:15
夫法者、刑戮之器也;法之不存、何犯之有。
羅馬書 7:5-13
當吾人尚在肉身之權下、吾人之四肢百體、在在受罪惡之牽引。此罪惡者、生於情慾、滋於律法、終則致死亡之果者也。今則吾人既死於曩時所受之束縛乃得灑然脫於律法之權下;是宜以自由自在之精神、昭事天主、不當再拘泥於文字之陳跡矣。於此吾人更有何說?將謂法即罪乎?無是理也!法非罪、乃所以燭吾之罪耳。法若不曰「毋淫、」則吾將不知淫之為淫矣。雖然、罪乃乘虛而入、即因其誡命而攪亂吾心、於以引起諸般淫慾。故無法則罪亦不至如此活躍耳。我生之初尚無法、誡命一至、罪於是乎生、而我於是乎死矣。夫誡命所以躋我於生也、結果反以致我於死者、何也?蓋罪乘隙而入、利用誡命、以陷我於惑、而成我之戮。是故法非不美、誡非不聖也;固善且美矣。豈善且美者、適足以促予之死耶?無是理也!致死之因、惟罪而已。正惟其能使善且美者、轉成致死之具、此罪之所以為罪也。在誡命之明鑒中、罪之醜態畢露矣。
加拉太書 3:10-13
若夫徒恃律法者、則實處於咒咀之下。經不云乎:『凡不遵行律法之一切規定者、應服咒詛。』是則無人能因律法而成義、不亦彰彰明甚。蓋「義者惟恃信德而有生命、」而律法則無與於信德、但云:『順此者存』而已。夫基督已代我受詛、而贖我於律法之詛矣。蓋經有云:『懸於木上者、服咒咀』也。
羅馬書 5:20
夫法之所至罪之所彰也;而罪之所彰、恩亦彌盛。
羅馬書 6:23
蓋罪孽之果報為死、而天主之恩賜、則因耶穌基督而獲永生是已。
羅馬書 5:12-13
夫罪緣一人之身、而侵入斯世;罪之所至、死則隨之;人皆有罪、亦皆有死。即於律法未立之時、罪已在世、惟無法則罪無名耳。
約翰福音 8:24
予故云:「爾將死於罪孽之中;」倘爾不信予之為予、則爾之死於罪中也必矣?』
羅馬書 3:19-20
夫法之所言、所以昭示法內之人、亦所以塞夫人之口、而使舉世皆服罪於天主之前也。蓋徒恃遵行律法、無人能稱義於天主之前;惟因法而知罪耳。
創世記 3:17-19
約翰福音 8:21
耶穌復告人曰:『予往矣!爾曹追尋於予、而將死於罪孽之中、予之所往、爾莫得而至焉。』
箴言 14:32
羅馬書 5:17
夫以一人之罪、死亡即因若人而乘權;況在沾溉洪恩而受成義之惠者、有不因唯一基督、而乘權於生命之中乎?
羅馬書 5:15
雖然、恩寵之效、固非罪惡之累所得同日而語矣。夫因一人之罪、致眾受其死、則因一人之功、不更能使眾沾其恩耶?
詩篇 90:3-11
悠悠人世子。終須歸塵土。遲速承主命。爾今可回去。千秋在主目。不過一朝夕。又如中宵夢。夢醒更已易。光陰似急湍。漂人到大海。人生如朝菌。晨榮暮凋謝。況復值聖怒。孰能無怵惕。吾罪參在上。隱惡何從匿。度日霆威下。終身一歎息。人生七十年。康強至八十。中間惟愁苦。俯仰成陳迹。一念主之威。不寒自懍慄。
希伯來書 9:27
夫人生祇有一死、而死後必有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