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节对照
交叉引用
  • 尼希米记 13:28 - 耶和雅达是以利亚实大祭司的儿子,他的一个儿子是贺伦人桑巴拉的女婿,我就把那人从我那里赶出去。
  • 尼希米记 13:25 - 我就谴责他们,诅咒他们,又打了他们中间几个人,拔光他们的头发,叫他们指著 神起誓。我说:“你们绝不可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们的儿子,也绝不可给自己的儿子或给自己娶他们的女儿为妻。
  • 列王纪上 21:19 - 你要对他说:‘耶和华这样说:你杀了人,还​要​霸占​他​的​产业​吗?’你又要对他说:‘耶和华这样说:狗在甚么地方舔拿伯特的血,也要在甚么地方舔你的血。’”
  • 列王纪上 21:20 - 亚哈对以利亚说:“我的仇人,你又找上我吗?”以利亚说:“我是找上了你,因为你出卖自己,去做耶和华视为恶的事。
  • 撒母耳记上 3:13 - 我曾告诉他,我要按著他知道的那罪永远审判他的家—因为他的儿子自招诅咒,他却没有阻止他们。
  • 提摩太后书 4:2 - 务要传道;无论时机有利还是不利,都要常作准备,要用百般的忍耐和教导来指正人的过错、警戒人、劝勉人。
  • 提多书 1:13 - 这见证是真的。为这缘故,你要严厉地指出他们的过错,好使他们在信仰上健康纯正,
  • 尼希米记 13:8 - 我极其恼怒,就把拓比雅家中所有东西从那房间扔出外面,
  • 尼希米记 13:9 - 又吩咐人洁净各房间,然后把 神殿的器物,以及素祭和乳香搬回那里。
  • 尼希米记 13:10 - 我发现没有人供给利未人应得的份额,以致供职的利未人和歌手都跑掉,各回自己的田地去了。
  • 尼希米记 13:11 - 我就谴责官长说:“为甚么忽略 神的殿呢?”我就招聚利未人,使他们重新站在原来的岗位。
  • 马太福音 14:4 - 因为约翰曾屡次对他说:“你不可以占有她。”
  • 尼希米记 5:7 - 我慎重考虑后,就谴责贵族和官长,对他们说:“你们各人借钱给自己的同胞,竟然索取利息!”于是我召开大会谴责他们。
  • 尼希米记 5:8 - 我对他们说:“我们已经尽力买回我们的同胞,就是那些被卖给外族的犹太人,而你们竟还要卖你们的同胞,好把他们再卖回给我们吗?”他们就默不作声,无话可说。
  • 尼希米记 5:9 - 我又说:“你们这样做不对!你们应该怀著敬畏我们 神的心行事,免遭列国仇敌辱骂!
  • 利未记 19:17 - “不可心里恨你的弟兄;必须坦诚责备同国的人,免得你因他担当罪过。
  • 提多书 2:15 - 你要传讲这些事,运用一切权柄去劝诫人,指出人的过错;不要让任何人轻看你。
  • 约伯记 29:16 - 我作贫穷人的父亲, 为陌生人查明案件。
  • 约伯记 29:17 - 我打碎不义之人的颚骨, 掠物从他的牙齿间掉出。
  • 约伯记 29:18 - 那时我以为我的日子会增加,像沙那么多, 我可以在安乐窝中去世。
  • 尼希米记 13:17 - 我就谴责犹大的贵族,对他们说:“你们怎么做这种恶事,竟亵渎安息日呢?
  • 提摩太前书 5:20 - 那些常常犯罪的,你要当众谴责,使其余的也有所惧怕。
  • 箴言 28:23 - 责备人者后来会受人爱戴, 胜过油嘴滑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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