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 3:11 和合本2010
逐节对照
交叉引用
  • 詩篇 22:14 - 我如水被倒出, 我的骨頭都脫了節, 我的心如蠟,在我裏面熔化。
  • 以賽亞書 53:4 - 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 背負我們的痛苦; 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 是被 神擊打苦待。
  • 以賽亞書 53:5 - 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 為我們的罪孽被壓傷。 因他受的懲罰,我們得平安; 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
  • 以賽亞書 53:6 - 我們都如羊走迷, 各人偏行己路; 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
  • 以賽亞書 53:7 - 他被欺壓受苦, 卻不開口; 他像羔羊被牽去宰殺, 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 他也是這樣不開口。
  • 以賽亞書 53:8 - 因受欺壓和審判,他被奪去, 誰能想到他的世代呢? 因為他從活人之地被剪除, 為我百姓 的罪過他被帶到死裏 。
  • 以賽亞書 53:9 - 他雖然未行殘暴, 口中也沒有詭詐, 人還使他與惡人同穴, 與財主同墓 。
  • 以賽亞書 53:10 - 耶和華的旨意要壓傷他, 使他受苦。 當他的生命作為贖罪祭時 , 他必看見後裔,他的年日必然長久。 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
  • 羅馬書 8:32 - 神既不顧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他,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嗎?
  • 哥林多前書 10:21 - 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
  • 啟示錄 3:20 - 看哪,我站在門外叩門,若有聽見我聲音而開門的,我要進到他那裏去,我與他,他與我一起吃飯。
  • 瑪拉基書 1:12 - 你們卻褻瀆我的名,說:『主的供桌是不潔淨的,供桌上的果子和食物是可藐視的。』
  • 以西結書 44:7 - 你們把我的食物,就是脂肪和血獻上的時候,竟把心和肉體未受割禮的外邦人領進我的聖所,玷污我的殿;你們行這一切可憎的事,違背了我的約。
  • 民數記 28:2 -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你們要按時把我的供物,就是獻給我作馨香火祭的食物,獻給我。』
  • 利未記 22:25 - 從外人的手裏得到任何這類的動物,也不可獻上作你們 神的食物;因為牠們有缺陷,有殘疾,牠們必不為你們而蒙悅納。」
  • 瑪拉基書 1:7 - 「你們將不潔淨的食物獻在我的祭壇上,卻說:『我們在何事上使你不潔淨呢?』你們說,耶和華的供桌是可藐視的。
  • 利未記 21:21 - 亞倫祭司的後裔,凡有殘疾的都不可近前來獻耶和華的火祭。他有殘疾,不可近前來獻 神的食物。
  • 利未記 21:22 - 神的食物,無論是聖的,或是至聖的,他都可以吃。
  • 利未記 21:8 - 你要使祭司分別為聖,因為他獻你 神的食物。你要以他為聖,因為我是使你們分別為聖 的耶和華,是神聖的。
  • 利未記 3:16 - 祭司要把這些燒在壇上,作為馨香火祭的食物;所有的脂肪都是耶和華的。
  • 利未記 3:5 - 亞倫的子孫要把這些擺在燒着火的柴上,燒在壇的燔祭上,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 利未記 21:17 - 「你吩咐亞倫說: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凡有殘疾的都不可近前來獻 神的食物。
  • 利未記 21:6 - 他們要歸 神為聖,不可褻瀆他們 神的名,因為耶和華的火祭,就是 神的食物,是他們獻的,所以他們要成為聖。
逐节对照交叉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