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加拉太書 5:24–25
24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與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 25我們若靠着聖靈而活,也要靠着聖靈行事。
保羅把成聖的節奏濃縮成兩句:一方面,屬基督的人「把肉體…同釘在十字架上」;另一方面,既然「靠着聖靈而活」,就要「靠着聖靈行事」。
「把肉體釘十字架」是意志性的決定,「靠聖靈而行」是持續性的行動;二者合一構成成聖節奏,背十架的日常形態就是「在恩典中的治死與活出新生命」。這裏的張力很關鍵:釘十字架像一次清楚的立約抉擇(意志性的決定),而靠聖靈行事像每天不斷的步伐(持續性的行動)。二者不是兩條路,而是一條路的兩個節拍──在恩典中治死舊人,也在恩典中活出新人。
神學家洞見──巴刻 J. I. Packer (1926–2020)
巴刻(J. I. Packer)提醒我們:成聖既不是單靠「硬撐意志力」的道德工程,也不是「放手不管、等神替我做完」的屬靈惰性。相反,他強調成聖是「被重生的意志在聖靈賦能下,投入主動順服」;也就是說,信心不是逃避努力,而是把努力放回恩典秩序裏——倚靠聖靈而操練順服。
保羅說「肉體」連同「邪情私慾」要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並不是把人性、身體、或正常渴望一概否定;而是把那種以自我為王、抗拒神的內在驅動判了死刑。巴刻很現實地指出:基督徒生命裏有「兩種彼此對立的慾望」在拉扯──一種出於墮落本性「反神的自我中心」,一種出於新生「敬神、愛神的動機」。所以,你覺得掙扎並不稀奇,稀奇的是:在掙扎中,聖靈仍在你裏面維持那個「想討神喜悅」的新渴望。因此,「釘死肉體」首先是一個主權宣告:主啊,我不再把「我想要」當作最高命令;我把自己交回給基督,讓十字架決定我今天要怎樣活。
加拉太書 5:25 的重點是「行事」──像行軍時「保持隊形」、像跳舞時「跟上節拍」。巴刻說得很尖銳:若把聖靈的工作看成表演性的能力(恩賜、效率、影響力)而忽略生命的果子(基督般的品格),這種心態是「需要被糾正」的,因為聖靈最終要塑造的是像基督的生命。換言之,今天「與聖靈同步」不一定表現在你做了多轟動的事,而是表現在:你在家庭、職場、教會、隱密處,是否更像主耶穌——更真實、更謙卑、更仁愛、更節制。
當慾望甦醒時,背十字架不是等到晚上反省才處理,而是「即時轉向基督」。巴刻在論及屬靈生活時,把聖靈描述為「基督的聚光燈」:聖靈的工作核心是使人看見、愛慕、倚靠基督──不是叫人一直盯着「我有多屬靈」,而是把人帶到基督面前。這也解釋了為何「把肉體釘十字架」與「靠聖靈行事」必須合一:你若只講釘死,容易走向自責、緊繃、甚至法利賽式的焦慮;你若只講聖靈帶領,卻拒絕真實抵擋罪,容易滑向把順服外包的被動。巴刻要我們走的是第三條路:在試探臨到的當下,主動轉向基督,求聖靈加力,並立刻採取順服的下一步。這就是十字架的「日常形態」──即時的治死,即時的活出。
反思問題:
今天若當你的「邪情私慾」甦醒時,你更常採取哪種反應:靠意志硬撐、屬靈化地拖延、還是立刻轉向基督並求聖靈賦予你能力?為什麼?
巴刻提醒「品格重於表現、果子重於恩賜」。今天你最需要與聖靈「同步」的具體一步是什麼,好讓人從你身上更看見基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