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我。 25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要喪失生命;凡為我喪失生命的,要得着生命。26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麼益處呢?人還能拿甚麼換生命呢?
馬太福音 16:24–26 出現在彼得認信「祢是基督」之後、以及耶穌首次清楚預告受難之後(16:21)。門徒剛想象一位得勝的彌賽亞,耶穌卻把「跟隨」放進「受苦—捨命—復活」的軌道:「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我。」這不是額外加上的高階屬靈選修,而是把「作門徒」的本質說穿:跟隨基督,必然走向十字架形狀的生命。「為我喪失生命」揭示價值觀的翻轉:為基督失去,卻真得着;兩組對比(救命/喪命;得全世界/賠上生命)重設價值座標。
神學家洞見──潘霍華 Dietrich Bonhoeffer (1906–1945)
潘霍華讀這段經文時,說了一句話:「基督呼召人來,就呼召他來死。」──用以揭露廉價恩典,重申門徒的代價與恩典的關係。他指出:耶穌的呼召本身就包括「老我之死」──自我中心、自我保全、自我稱義那套生命邏輯,被釘在基督的十字架上,人才可能真的「跟隨」。因此,潘霍華在《跟隨基督》(Nachfolge / The Cost of Discipleship)解釋「捨己」時,說「捨己」是隻以基督為中心,不再以自我為中心:不再主要看自己,而是看那位走在前頭的主,緊緊跟隨。這就直接對準馬太福音 16章的張力:門徒想保住「自己以為的生命」,耶穌卻要他們把生命交給基督,好得着「真正的生命」。
潘霍華之所以用「來死」來解釋門徒呼召,與他對「廉價恩典」的批判密不可分。他指出:把赦罪理解為不需要悔改與順服,就是把恩典變成「無需作門徒、無需十字架、無需那位道成肉身之基督」的廉價品。相對地,「昂貴的恩典」不是靠代價換取救恩,而是因為這恩典呼召人跟隨基督,並且要人付上生命,卻也因此把真正的生命賜下。這恰好與馬太福音 16:25–26 的兩組對比彼此呼應:你以為「保住」就能「得着」,其實正相反;你以為「得着全世界」就是勝利,其實可能是把自己的生命賠上。
潘霍華自己在納粹時期的見證,使這段經文不只停留在紙上;他最終在 1945 年 4 月 9 日於弗洛森堡集中營被以絞刑處決,印證他所說的「跟隨」確有代價。然而,他的重點從來不是崇拜殉道,而是呼喚教會回到耶穌在馬太福音 16章所立下的門徒秩序:不是世界替基督加分,而是基督重寫我們的價值觀。
反思問題:
在你來說,甚麼是「得着全世界」?你現在的生活是自己在追求祝福,還是在不知不覺中「賠上生命」?
你作門徒的生命有哪些時候彰顯了福音的「昂貴恩典」,哪些時候似乎讓人以為福音是「廉價恩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