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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 / 更新心意学教理 / 22.第八条诫命 73-75问 / 第75问 礼拜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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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问 礼拜五 - 更新心意学教理

第75问 礼拜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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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心意学教理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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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问:第八条诫命禁止什么?

答:第八条诫命禁止一切(实际上或可能会)不正当地损害我们自己和 邻舍的财富或(外部)产业的言行。

礼拜五

我们可能偷盗别人,我们也可能偷自己。这个要理问答的答案说,我们不可以“以任何不义手段,实际地或可能地,减损自己的财富或产业。”我们可能有许多败坏的方式来减损自己的产业或财富。

请读箴言21:17。

箴言21:17 爱宴乐的,必致穷乏;好酒、爱膏油的,必不富足。

这节经文描绘的是一位贪图享乐的人。他总是想着享受。他什么东西都要最好的。在圣经的那个时代,有钱人才能喝好酒、用上等膏油。如果一个人不是真的有钱,却又追求有钱人用的东西,他/她很快就会穷乏的。我们可能花钱买很多给我们带来享受的东西。我们想这里花点钱吃点儿美食,那里再花点儿钱跟朋友潇洒一下,还有那里再多花点儿钱买点儿好玩儿的东西。突然,我们的钱就什么也不剩了。

花大笔的钱来买享受的东西,那是浪费财富。当我们花太多钱买我们想要的东西,我们就不再有钱买我们需要的东西。当我们不能供应自己的需要时,当我们浪费我们的财富,我们就是违反了“不可偷盗”的诫命。

《更新心意学教理》版权已授权给Vitality,并已授权“微读圣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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