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你小時候常被吼,所以現在被吼就不算什麼了。”老婆對我說。
也許這就是東西文化的差異和對“吼”的理解不同。熱帶人一般比較血氣,熱鬧滾滾也不在乎,因此,平常說話也得提高音量纔行。所以,那並不是真吼,要提高到吵架的分貝纔算數。
“不要對我吼!”妻子對我說。聽起來,似乎我經常在吼她,這倒是很令我不解。
昨天,她在院子裏澆花後,水龍頭沒關緊,水流了整個下午,不但浪費又召蚊子。我不悅地說了她幾句。當時我心平氣和,輕聲細語地,語音並沒有任何提高。對我而言,那是交流;對她來說,那是吼叫。
事實上,我心裏是不怎麼高興的,因此,語氣中稍微帶着不悅,臉色大概也不怎麼好看。對一個敏感的女人,這就是吼叫了。
向她道歉之後,我心裏還是覺得有點委屈,分明沒有吼麼,這到底是誰的錯?我想,問題的癥結在於我倆對吼的定義不同:我覺得吼一定要提高音量,她認為吼是一種內心不悅的表達。
對人吼叫並不全是外在的表現,而是內在隱藏的惡意,是種缺乏愛心的表示;夫妻彼此吼叫是熱戰,相對無語是冷戰,後者比前者更可怕,更傷人。
“必也正名乎”或者是夫妻和睦相處的藝術,彼此不合可能緣於兩人對事情定義的差異,“正名”是討論與磨合對事情本身的定義,使兩人的看法漸漸一致,避免產生不必要的分歧。這是常有的事,婚姻失和並非愛的褪色,而是彼此交流的缺失。
夫妻個性有別是無法改變的事實,重在彼此接納;至於看法相異可以藉由不斷交流,達成意見的一致,減少沒有必要的爭執。
當然,兩人“同負一軛”要有同一的方向纔行,不然凡事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肯定吵得不可開交了。
這個“軛”到底是什麼呢?可以說是我們揹負的十字架吧!如果夫妻兩人都降服在十字架的真理之下,對事情的定義與看法就能合一了;如果夫妻兩人都謙卑地聽主的聲音,就不會再有誰聽誰,誰服誰的問題了。
就再也沒有彼此吼叫的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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