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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 從無名到有名到無名 - 爾道自建

3月3日 從無名到有名到無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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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道自建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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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以賽亞書五十二至五十三

(選讀:以賽亞書五十三2-9)

2他在耶和華面前生長如嫩芽,像根出於乾地。他無佳形美容使我們注視他,也無美貌使我們仰慕他。3他被藐視,被人厭棄;多受痛苦,常經憂患。他被藐視,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樣,我們也不尊重他。4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揹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是被神擊打苦待。5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被壓傷。因他受的懲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6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7他被欺壓受苦,卻不開口;他像羔羊被牽去宰殺,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8因受欺壓和審判,他被奪去,誰能想到他的世代呢?因為他從活人之地被剪除,為我百姓的罪過他被帶到死裏。9他雖然未行殘暴,口中也沒有詭詐,人還使他與惡人同穴,與財主同墓。

在以賽亞書中,「受苦的僕人」是一個核心但帶有張力的形象。在上下文裏,有時候「僕人」指的是整個以色列民族(賽四十一8,; 四十九3),代表他們在外邦列國中受苦卻仍被神揀選。然而在五十二至五十三章,這位「僕人」卻又被描繪為一位個別人物,祂無佳形美容、被藐視棄絕,卻擔當他人的罪孽,因祂受的刑罰與鞭傷,眾人得着平安與醫治。「受苦的僕人」好像一幅蒙着面紗的畫像,人只能隱約看到祂的身影與受苦的樣式:祂被藐視、被棄絕、替人承擔痛苦與刑罰,但祂的名字卻沒有被揭開。就猶太傳統而言,這僕人有時被理解為受苦的以色列,有時被聯想到未來的彌賽亞。

到了新約,這位「不知名的受苦僕人」被揭示為耶穌基督。祂不是以外貌或地位吸引人,而是以愛與犧牲成就救恩。耶穌甘心為世人背起十字架,捨己流血,使人因祂受的鞭傷得醫治,因祂的死得以稱義。祂在舊約中無名,卻在新約裏藉着十字架彰顯了自己的身份與使命。耶穌,在沒有出產甚麼好東西的拿撒勒「出道」,祂的名字超乎萬名之上,是因為祂願意捨己。

我有機會參觀臺灣一所神學院,讀到他們的週年紀念特刊,院長鼓勵畢業生「凡事不居首位、不爭取名次」。這是一個很好的學習,但如果神呼召人居首位,給他們一個「名字」或重要「位份」,就要向上帝祈禱清楚,是否上帝有使命要他們承擔!

今日,有人說:「我知道耶穌很出名,但是我不認識祂!」很多人聽過耶穌的名字,甚至知道祂做過甚麼,但不認識祂,不知道祂和自己有甚麼關係,耶穌的名字沒有出現在這些人生命中,耶穌有名等於無名。耶穌降世為人,親自示範做一個完美無名的犧牲者。我們作為基督徒,一方面可以立志傳福音讓基督的名字名留千古,另一方面,雖然我們不是耶穌,未能完美地做一個無名的捨己者,但或可透過以上聖經及現代的例子,學習「捨得」、「堅持」、「信」、「謙卑」及「順服」。

跋––無名的捨己者

耶穌未釘上十字架之前,在客西馬尼園祈禱時,稱神為「Abba 」,這是亞蘭語小孩對父親的稱呼,有親密、信靠的意思。加爾文認為這個稱呼顯示出耶穌以兒子的信心向父傾心吐意,並順服父神的旨意。因着基督的救贖與聖靈的工作,信徒也成為神的兒女,可以同樣向天父呼喊「Abba」。當我們「捨己」時,也是宣告自己是「神的兒女」的時候。

我們不屬於自己(Nostri non sumus)

我們屬於上帝(Dei sumus)

捨己就是勇敢地宣告我們的「名字」是「神的兒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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