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既是出于恩典,就不在乎行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罗》11:6)
这节经文强调了人得救在于上帝的恩典,不是根据人外面的行为。既然如此,上帝还会关注我们的行为吗?既然“作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罗》4:4);那得了恩典,上帝还会看重我们所作的工吗?
我们的信仰语言经常强调“因信”,因此,我们自以为称义了;我们还强调“真知识”,我们也以为掌握了得救的知识就够了。殊不知,上帝是以我们的“所知”,来审判你我的“所作”;且以我们的“所是”,来审判我们的“所为”。
正如雅各所说: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并行,而且信心是因着行为才得成全。(《雅》2:22)真信心必然会让我们甘心乐意追求“好行为”,好行为也必印证我们从恩典而来的信心。
这么多年,也许我们在一个道理上扎得太深,进得太里,以致一时走不出来了。不是吗?从主日的讲台到小组的查经,我们早就把《使徒行传》翻破了,把“大使命”讲烂了;但却从来没有跨出过教会的围墙,没有想过耶稣今天的脚踪在哪里,也不明白什么叫作在地极迎见主的降临。
祷告:主啊,愿我懂了就去做,听了就去行;愿我快把埋入地下的银两取出来,准备交账;愿我悔转向你,预备你的道,修直你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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