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 西頓王謁巴力的女兒耶洗別
梁國權

經文:王上16:31

「他犯了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所犯的罪,還當作是小事,又娶了西頓王謁巴力的女兒耶洗別為妻,去事奉巴力,敬拜它…」

以利亞不但活在亞哈作王的時代,他也活在王后耶洗別的時代。這耶洗別絕不是個好人。亞哈娶這女人,在作者講述亞哈的惡的前提下,是件大事。

她是西頓王謁巴力的女兒,是個公主。她嫁給以色列王亞哈,成為王后。這婚姻自然不只是亞哈和耶洗別兩個人的事,也是兩個國家的事,把以色列和西頓結盟在一起。她出身權貴,一生都擁有權力,甚至是隨意殺人的權力。

她的名字是耶洗別,如同她父親的名字謁巴力含有巴力名字的元素,她的名字也有。她不但拜巴力,也拜亞舍拉(王上18:19)。她對亞哈王的影響見王上21:25「只是從來沒有像亞哈的,因他受耶洗別王后的唆使,出賣自己,行了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讀亞哈和耶洗別的故事,讀者不難看出耶洗別的手段和邪惡遠在亞哈之上。

按聖經所載,她曾屠殺不少耶和華的先知(王上18:4),還有耶和華的僕人(王下9:7)。這些人都因這女人喪命,有待神給他們伸流血的冤。難怪以利亞聽見耶洗別說:「明日約這時候,我若不使你的性命像那些人的性命一樣,願神明重重懲罰我。」(王上19:2),以利亞就立刻逃命,因為這個女人實實在在有殘殺耶和華先知和僕人的前科啊!

在亞哈想取得拿伯葡萄園的故事中,這個女人「以亞哈的名義寫信,蓋上王的印」(王上22:8)。這不只是僞造文書,而是假傳聖旨。她把信送到拿伯同城的長老和貴族,信中說:「你們當宣告禁食,叫拿伯坐在百姓的高位上,又叫兩個無賴坐在拿伯對面,作證告他說:『你詛咒了神和王。』然後把他拉出去用石頭打死。」(王上22:9-10)結果拿伯就因為權貴助紂為虐的惡和兩個無賴的假證供,一命嗚呼。亞哈在這事上的惡只是想取得葡萄園,沒想過要殺人,耶洗別卻乾脆一了百了把拿伯殺了,讓亞哈如願。

從列王紀的記錄中,這女人除了淫行和邪術外(王下9:22),她的故事都與殺人有關:殺耶和華的僕人和先知,威嚇要殺以利亞,又吩咐人殺掉拿伯。這樣心狠手辣、動輒殺人、滿手鮮血的女人,誰娶了誰有禍!結果拿伯之死仿如最後一根稻草,給亞哈帶來神重重的審判(王上21:21-22)。然而,當亞哈聽見以利亞宣告來自耶和華審判的話之後,他就「撕裂衣服,禁食,貼身穿着麻布,也睡在麻布上,沮喪地走來走去」(王上21:27),亞哈還懂得在神面前謙卑,但耶洗別呢?經文完全沒有提及。列王紀最後一個關於這個女人的故事就是她的被殺(唉!又是「殺」)。這樣的一個壞女人,難怪成了啟示錄中推雅推喇教會裏面惡的代表(啟2:20)。

以利亞就是在亞哈作王、耶洗別作後的時代中,對亞哈說:「我指着所事奉永生的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起誓,這幾年我若不禱告,必不降露水,也不下雨。」

思想:

經文沒有說以利亞對亞哈說這話是亞哈和耶洗別種種惡行帶來的結果,但這是讀者自然得到的解釋。這解釋在往後的故事中得到印證:「亞哈見了以利亞,就說:『真的是你嗎?你這使以色列遭殃的人!』以利亞說:『使以色列遭殃的不是我,而是你和你的父家,因為你們離棄耶和華的誡命,去隨從巴力…』」(王上18:17-18

原來,這個國家的惡都在耶和華的眼中,現在,神的審判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