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希伯來書十11~18
11所有的祭司天天站着事奉神,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罪。12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有效的贖罪祭,就坐在神的右邊,13從此等候他的仇敵成為他的腳凳。14因為他僅只一次獻祭,就使那些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15聖靈也對我們作證,因為他說過:
16「主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他們所立的約是這樣的: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的心上,又要寫在他們的心思裏。」
17並說:
「他們的罪惡和他們的過犯,我絕不再記得。」
18這些罪過既已蒙赦免,就不用再為罪獻祭了。
作者續說基督作為大祭司與亞倫譜系的祭司的不同處。
所有祭司都得天天進會幕或聖殿裏,站着事奉。會幕裏沒有人的座位,他們在服事的前後,也不能坐着。申命記有一段論到利未人和祭司的話:「因為耶和華-你的上帝從你眾支派中揀選他,使他和他子孫永遠奉耶和華的名侍立、事奉。」(申十八5;參十8;十七12) 舊約聖經總是強調「侍立事奉」、「侍立在上帝面前」。「侍立者」就是僕人(但七16),表達的是謙卑服事的態度。僕人在主人面前大刺刺坐下來,這算甚麼?不過,希伯來書作者卻有另外的見解,他強調祭司們站着,藉以對照基督的坐下,目的是要說明人間的獻祭是永遠沒有完成的,只有完成任務的人才能坐下來。人間的祭司的任務尚未竟功,那便繼續站着吧!
作者再說,獻祭禮儀其實是很規律死板的,重重複復,週而復始。祭司們每次獻上的都是各樣指定的祭物,這些祭物的一個共同特點是不能除掉人的罪,特別是人的良心裏的罪惡意識,是無法藉外在的潔淨禮儀所能除去的。
基督作為大祭司,情況卻是截然不同。祂只一次性獻上贖罪祭,便完成了任務,永久有效;所以祂也可以安然坐在上帝的右邊,佇候這個救贖任務的最終竟功,祂的仇敵有一天會完全降服在祂的腳前,被祂踩在腳下。「從此等候他的仇敵成為他的腳凳。」(13)作者在這裏沒有明說仇敵是誰,可以相信,便是撒但和所有敵基督的力量,就是攔阻基督的子民得贖的各種勢力。作者沒有具體指明仇敵,或許是別有心意的;按照他後面的說法,那些變節退後、放棄信仰的人,也便加入「眾敵人」的行列(十26~27)。他們敵擋真理,敵擋基督,與基督為敵。所以,不要以為仇敵只是指着撒但,便與我們無關,我們終究不是墮落的天使哩!我們倒要小心,不要落到基督的敵對陣營之中。
「因為他僅只一次獻祭,就使那些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14)這節經文所盛載的信息非常重要,足以消解許多人對希伯來書的誤解。
歷代教會,特別是近代華人教會,總有一個莫名其妙的主張:「一次得救,永遠得救」。這主張跟改革宗強調「上帝的永恆保守」只有很間接的關係,因為加爾文說的是:「上帝預定得救的,祂便保守他們到底」。但許多人卻將這個說法改成:「一次舉手,永遠得救」、「一次點頭,永遠得救」;只要我曾經在某次佈道會舉手決志過,曾有一段時間在教會活動過,那不管我日後參加了東方閃電,甚至是棄明投暗、姦淫擄掠無所不為,上帝還是要保證我最終上天堂,最多是落個「僅僅得救」(bare pass)的成績。這便不再是「上帝預定,永遠得救」,而是「我曾選擇,永遠得救」。我點菜,上帝埋單。只要我曾表達信過耶穌,上帝便得在天堂為我預留個位置。這是非常荒謬的理論。
正確的「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強調的是上帝的揀選和預定,而非人的選擇。上帝當然有能力保守人的信仰到底,但關鍵在於我們是否在祂的揀選名單的行列呀?人的選擇怎麼便自動轉賬變成上帝的選擇呢?
我們總得正視一個無論是來自聖經抑或來自現實人生的事實,便是曾有許多信過耶穌的人,曾有許多在年輕時活躍於教會的人,後來都放棄了信仰,有些甚至公然與真理和基督為敵,難道我們都得說他們必然得救嗎?叛教者能得救嗎?迫害教會的人將來能跟穿白衣的人同席嗎?除非我們倒果為因,推說他們過去的信仰是假的,而不是真信了。一個毋庸置疑的事實是:從人間的角度說,基督徒是會跌倒、棄教、叛教甚至反教的。
這會因此廢棄上帝的救贖計劃嗎?沒有,希伯來書清楚指出: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一次過完成整個救贖工程,祂的救贖是永遠有效的。「因為他僅只一次獻祭,就使那些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不過,沒有人在人間可以百分百確知自己在得救的行列裏。無疑上帝有祂的預定,祂所揀選的祂必保守到底。但上帝的揀選是在永恆的層面的,在此生的時空序列裏,我們無從知道這個預定名單,也不能將人的決定跟上帝的旨意相混淆。我們所能做的,是持定信心,忠心走在跟隨耶穌的道路上。這正是希伯來書作者對信徒的勸勉。
耶穌基督為我們訂立新約,新約乃寫在心板上,從此我們不需要再為自己的罪獻上贖罪祭,潔淨和成聖的要求業已成就了。
反省:
檢視自己對基督的忠誠程度,是否堅守信仰,對祂不離不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