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天國又好比一個人要出外遠行,就叫了僕人來,把他的家業交給他們。15他按着各人的才幹,給他們銀子:一個給了五千,一個給了二千,一個給了一千,就出外遠行去了。16那領五千的立刻拿去做買賣,另外賺了五千。17那領二千的也照樣另賺了二千。18但那領一千的去掘開地,把主人的銀子埋藏了。19過了許久,那些僕人的主人來了,和他們算賬。20那領五千的又帶着另外的五千來,說:『主啊,你交給我五千。請看,我又賺了五千。』21主人說:『好,你這又善良又忠心的僕人,你在少許的事上忠心,我要派你管理許多的事,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吧!』22那領二千的也進前來,說:『主啊,你交給我二千。請看,我又賺了二千。』23主人說:『好,你這又善良又忠心的僕人,你在少許的事上忠心,我要派你管理許多的事,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吧!』24那領一千的也進前來,說:『主啊,我知道你,你是個嚴厲的人:沒有種的地方也要收割,沒有播的地方也要收穫,25我就害怕,去把你的一千銀子埋藏在地裏。請看,你的銀子在這裏。』26他的主人回答他說:『你這又惡又懶的僕人,你既知道我沒有種的地方也要收割,沒有播的地方也要收穫,27就該把我的銀子放給兌換銀錢的人,到我來的時候可以連本帶利收回。28把他這一千奪過來,給那有一萬的。29因為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30把這無用的僕人丟在外面黑暗裏,在那裏他要哀哭切齒了。』」
馬太福音二十五章14-30節中,耶穌描述了一個比喻。主人按僕人的能力,將財產分配給他們,分別是五千、二千和一千。領了五千和二千的僕人,努力善用這些金錢,讓所託付的財物增值,並得到主人的稱讚:「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可以進來享受主人的快樂」。然而,那領一千的僕人,因害怕而選擇不作為,只把錢埋在地底,最後全額交還,最終被主人斥責為懶惰和不忠心,失去了所擁有的,並被丟在黑暗中。
這領五千和二千的僕人,聽從主人的指示,好好運用主人所給的,最後得到回報,他們盡了僕人應盡的職責。反而那領一千的,卻沒有儘自己的責任好好使用那一千。而且,他更沒有意識到作為僕人應為主人盡責任,履行職責的義務。而這失敗的僕人,更說主人是「忍心」的(和合本),那是有指責主人貪得無厭或利用別人工作的意思,和修版翻譯為「嚴厲的人」,總之是對主人不滿。他自己沒有盡忠,反而把自己的失敗歸咎於主人,怪罪主人。最後,這招致主人的憤怒,不單奪回已給他的一千,並且稱他為「無用的僕人」。
這經文讓我們深刻思考,在主眼裏,我們是有用的僕人?還是無用的僕人?主給我們不同的恩典和恩賜,總有其意思所在。我們會否把那些主所給的視為自己的東西,而不好好為主使用?我們不要忘記,我們有的東西,雖然有我們努力的元素,但其實都是主所給的。如果神給予我們的東西我們沒有妥善使用,那可能會逐漸失去其意義和價值。盡力活用神給我們的,而不是把這些封存及自限,這纔是我們作為基督門徒的責任。若沒有履行這些責任,那就是無用的僕人了。
天國事工雖然不能用現代業績角度來評估,但一直以來,天國事工的擴展都緣於歷世歷代的人付出他們的金錢、時間、才幹、人生,甚至生命。我們今日能聽聞福音、得着主的恩典,都是因為有很多前人盡了他們的職責,好好運用神給他們的東西。可是,我們作為承受恩典之人,又有沒有儘自己的責任,為天國事工盡一分力,活用神給我們的東西呢?那不是出於個人喜好,而是隻聽從主的教導而已。願我們不懼怕和遲疑,忠心活用神所賜的一切,活出祂的旨意。
信仰反思:
我們是否真正意識到神給予我們的恩賜和資源是爲了祂的國度?
作為基督徒,我們是否有意識地成為榜樣,激勵並培養他人(特別是年輕一代)參與天國事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