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耶和華愛你們,又因要守他向你們列祖所起的誓,就用大能的手領你們出來,從為奴之家救贖你們 …。」-申 7:8
以前我曾經收過家人、朋友和同事送給我色彩鮮艷的美麗花束,花束附有一張紙條,上面寫著「沒有甚麼特別原因」和送花人的簽名。無論我當時的心情怎樣,這些表達愛心的方式總能令我莞爾。
神揀選以色列民,並「沒有甚麼特別原因」。信實的神持守祂向他們列祖的應許,帶領以色列民從埃及為奴之地進入應許之地。神喜悅並向他們施慈愛。
神對我們的愛,並非建基於我們愛祂多少。儘管有時我們認為應該有關,然而卻沒有人能夠賺取神的愛,或說服神去愛他們。儘管我們應該盡心、盡性、盡意和盡力去愛神,然而神的愛不是基於我們是誰、我們的表現、社會地位、或任何其他的因素,我們憑自己的真我便足夠了。神是我們一切所需,祂必定會供應我們所有的需要(腓立比書 4:19)。
「沒有甚麼特別原因」,神就是「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 3:16),而我們「沒有甚麼特別原因」就能接受祂的愛。
禱告
主,和救主,感謝祢愛我「沒有甚麼特別原因」。求祢幫助我記著,我無法賺取祢的愛。然而,在基督裏我仍然被祢愛着,這就足夠有餘了。奉耶穌之名祈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