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祂雖然爲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來》5:8)
順服這個詞,希臘原文是hopotasso,即“排隊”,line up under。這是一個軍事用語,意思是在領導下排隊。所以使徒彼得說,每一個人,特別是那一些年輕的,很有知識的人,需要長者及牧人的領導。這是一個神的呼召,要人尊重敬愛屬靈的領袖。
順服是明智地順從神安排領導我們的人。真正的順服不僅是行動,更是一種態度。順服在希伯來文中主要的用字是shama,意思是“用心聽、專注、迴應一個召喚,並且同意。”順服不是遷就,順服也不是奴隸式的順服,或者言聽計從。順服的動機在於相信神透過權力的結構來行事,而且每個人必須爲自己所作的每一項事向神負責。
聖經中,神用未馴良之馬和倔強的騾來形容任性的人:“你不可像那無知的騾馬,必用嚼環轡頭勒住他,不然就不能馴服。”(《詩篇》32:9)順服含有痛苦的放棄個人意志的意思。甚至耶穌,雖然身爲神的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參《來》5:8)
聖經上提到順服,至少有六方面,第一要順服神(參《徒》4:19),第二要順服父母以及妻子要順服丈夫,或者夫妻中間要彼此順服(參《弗》6:1-3,5:22),第三要順服良心(參《羅》13:5),第四要順服教會的牧長(參《彼前》5:5),第五要順服政府的官員(參《多》3:1),第六要順服僱主(參《西》3:22)。
禱告:主啊,你爲我們做了順服的榜樣,求你幫助我們在真實的生活中學習順服,阿們!
本文原刊於《舉目》前身《進深特刊》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