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羅馬書 4: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哥林多前書 1:31
    經云、誇者、當以主而誇也、
  • 哥林多後書 11:30
    若我當誇、必誇我柔、
  • 腓立比書 3:9
    欲恆賴基督、非以己守法稱義、乃以信基督、即上帝以人信主而稱義、
  • 約書亞記 24:2
    約書亞告民曰、以色列族之上帝耶和華云、亙古爾祖亞伯拉罕及拿鶴之父他拉、居大河東、服事他上帝。
  • 耶利米書 9:23-24
    耶和華曰、賢者毋自其誇賢、能者毋自矜其能、富者毋自炫其富。我耶和華施仁義於天下、言出惟行、以此為悅、如爾識我耶和華、則可自詡。
  • 創世記 12:12-13
    埃及人見爾必云此其妻也、必將殺我而存爾。爾可稱為我妹、俾我獲安、我命緣爾得保。○
  • 創世記 20:9-13
    亞庇米力呼亞伯拉罕曰、爾果何為、我曷嘗獲罪爾、爾乃陷我於重罪、爰及人民、爾之相待、甚非所宜。又曰、爾至此何所見而行是。亞伯拉罕曰、我意此邦不畏上帝、恐為我妻而殺我。彼誠我妹、同父異母、我娶為室。昔上帝命我離父家、遨遊於外、我囑婦曰、後所適之邦、必稱我為兄、是則待我以恩。
  • 創世記 12:18
    法老召亞伯蘭曰、曷待我如是、彼乃爾妻、曷不實告。
  • 哥林多前書 9:16
    夫我傳福音、無可自詡、不得已耳、誠以不傳福音、則為有禍、
  • 哥林多前書 4:7
    爾為師、誰令爾大過人乎、爾未受時、原無所有、則受之後、何誇為固有、
  • 以弗所書 2:9
    非恃功、無可誇、
  • 羅馬書 3:20-28
    蓋恃法而行者、無人得稱義於上帝前、法第使人知罪耳、今上帝不以法而稱人為義、其道昭著、律法與先知為證、即上帝以人信耶穌基督、而稱其義、概以賜諸信者、悉無區別、蓋眾已獲罪、有歉上帝所賜之榮、惟因基督耶穌贖罪、則沾上帝之恩、不勞而稱義、蓋上帝使耶穌流血、為挽回之祭、凡信之者、得蒙赦宥、上帝寛容、往世之罪以免、鞫人之義以彰、即今日亦彰、以稱信耶穌者為義、而上帝無不義也、然則有何可誇乎、曰、無、以何法無之、恃己所行之法乎、曰、否、在信、故我謂人得稱義以信主、非以行法、
  • 創世記 12:20
    遂命送亞伯蘭與妻、及凡所有而去。
  • 羅馬書 15:17
    論上帝之事、賴耶穌基督、余堪自許、
  • 哥林多後書 5:12
    我豈復自薦乎、第使爾為我誇、克辨誇外貌之人、彼不誠其心、
  • 哥林多前書 1:29
    故上帝前、無人得自誇、
  • 以西結書 8:9
    彼曰、爾入得見、彼眾在此、所作不端、深可疾焉。
  • 加拉太書 6:13-14
    彼受割而不守法、欲因爾而誇、故使爾受割、我則不然、我所誇者、惟吾主耶穌基督十字架之道、吾為斯道、視己如釘十字架、視世亦然、
  • 加拉太書 3:22
    但經明言萬人有罪、惟信耶穌基督、可得所許之福、
  • 哥林多後書 12:1-9
    我不宜自誇、但言主之顯現默示、十四年前、有宗基督者、見引至三層天、其時魂附體否、吾不知、上帝知之、若人魂附體否、吾不知、上帝知之、見引至樂園、聞奧言、不可為他人道者、吾為若人誇、不為己誇、吾惟誇吾柔、即誇亦不為狂、我言乃真、但余不言、恐人謂我過於所見所聞、蓋莫大此默示、恐我自高、故身受刺、任撒但之役擊我、使我不得自高、吾三求主、以此離我、主曰、吾恩與爾足矣、人益柔、則吾之能益彰、故余欣然、寧誇吾柔、使基督之能庇我、
  • 哥林多後書 11:12
    余昔行是、今亦將行是、彼所謀者、吾絕其謀、使其自詡、卒無異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