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羅馬書 2:2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以西結書 36:20-23
    他們到了所去的任何列國,總使我的聖名被褻瀆,因為人們總是談論他們說:「這些人是耶和華的人民,卻又不能不從耶和華之地出來!」然而我卻顧惜我的聖名,就是以色列家在所去到的列國中所褻瀆的。『為此你要對以色列家說:主永恆主這麼說:以色列家啊,我將要行事、並不是為了你們,乃是為了我自己的聖名,就是在你們所去到的列國中你們所使它被褻瀆的。我的尊大之名在列國中被褻瀆,就是你們在他們中間所褻瀆的;我一定要使它彰顯為聖;我在他們眼前在你們身上彰顯為聖時,外國人就知道我乃是永恆主:這是主永恆主發神諭說的。
  • 以賽亞書 52:5
    現在呢、我在這裏作甚麼?永恆主說:我的人民無緣無故地被擄,轄制他們的大肆咆哮,我的名終日不斷被藐視!
  • 彼得後書 2:2
    許多人一味隨從他們的邪蕩,真理的路必因他們的緣故而受謗讟。
  • 耶利米哀歌 2:15-16
    所有過路的人都拍掌嘲笑你;他們都向耶路撒冷小姐嗤笑搖頭說;『難道人所稱為十全十美、全地所喜悅的、就是這城麼?』你的仇敵都抿着嘴來調弄你;他們嗤笑着又切齒着,說:『我們吞滅了她了!啊!這正是我們所盼望的日子呀!我們得到了!我們看到了!』
  • 撒母耳記下 12:14
    不過你行這事大大地褻慢了永恆主;故此你所得的這孩子也必定死。』
  • 提多書 2:8
    言語健全、無可咎責、使反對的人沒有壞話可說我們、而自覺羞愧。
  • 提摩太前書 5:14
    所以我願年輕婦女結婚,生養兒女,治理家務,絕不給敵人有可辱罵的因由。
  • 提摩太前書 6:1
    凡負軛為僕人的、應當以自己的主人為配受各樣尊敬的,免得上帝的名、以及教義、受謗讟。
  • 馬太福音 18:7
    『因了絆跌的事,世界有禍啊!絆跌的事是不能不來的;但絆跌的事由他而來的,那人有禍啊!
  • 提多書 2:5
    克己、貞潔、能理家、好慈善、順服自己的丈夫,免得上帝之道受謗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