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羅馬書 2:17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彌迦書 3:11
  • 羅馬書 2:23
    而以法為誇者、豈可明知故犯、以辱天主乎?
  • 以賽亞書 48:1-2
  • 約翰福音 5:45
    勿以為予將訟爾於父、訟爾者固另有人在、即爾所信賴之摩西是已。
  • 馬太福音 3:9
    毋思吾輩有亞伯漢為我祖先;蓋吾語爾、天主全能、即欲化此頑石為亞伯漢之子孫、亦易如反掌耳。
  • 羅馬書 9:4-7
    我兄弟骨肉者、義塞人也;其名分則屬天主之子女;凡光榮、盟約、律法、禮儀、以及重重恩諾、無一而非其固有之家業;列祖其祖也、依血統而論、即基督亦彼之所出;然而基督者、固萬有共仰、萬世爭誦之造化主也。然則天主果食其言矣乎?無是理也!蓋出自義塞者、非必盡為義塞人;而亞伯漢之苗裔、亦非必盡為其子女。經云:『惟依灑格所生、乃得稱為汝裔。』
  • 以賽亞書 45:25
  • 啟示錄 3:9
    吾將使沙殫黨徒、自欺欺人、名為猶太人而實非者、相率趨爾、屈膝於爾足下、俾知吾之如何愛爾。
  • 約翰福音 9:28-29
    彼等詈曰:『汝乃斯人之徒、而吾輩則摩西之徒也。吾知天主曾與摩西語矣;若夫斯人、吾實不知其所自?』
  • 羅馬書 9:32
    何以故?以其求之不以信、而以法耳。
  • 腓立比書 3:3-7
    吾人苟能以天主之精神、昭事天主、一心以基督耶穌為榮、而不恃形體、斯則真受割禮矣。若形體之事為足恃、予亦不敢多讓。人如以此為誇、則予應更可誇矣。予生八日、即受割禮;以血統論、固義塞人也、屬於便雅明支派、而出於希伯萊人之希伯萊人也。以律法論、固法利塞人也以熱情論、固迫辱聖教會、不遺餘力者也。以守法論、固無懈可擊也。然昔以為得、今以為失:無他、為基督之故也。
  • 耶利米書 7:4-10
  • 啟示錄 2:9
    爾之憂患、爾之窮乏、吾所知也。雖然、爾實貧而富者也!彼自名為義塞人而非義塞人、實屬沙殫之黨羽者、謗爾誣爾、吾亦知之。
  • 約翰福音 8:33
    若輩應曰:『吾輩乃亞伯漢之子孫、未嘗見奴於人、爾亦安得曰:「吾人將獲自由」乎?』
  • 路加福音 10:28
    主曰:『善哉對!但遵此行、爾則生矣!』
  • 西番雅書 3:11
  • 馬太福音 8:11-12
    吾又語爾、將來必有眾人、集自東西、與亞伯漢依灑格雅谷伯坐於天國、而本國之子民、轉見投於無明之絕域;將有痛哭切齒者焉。』
  • 羅馬書 2:28-29
    蓋外表之猶太人、非真猶太人;而形軀之割禮、非真割禮。惟內心為猶太人、真為猶太人;心靈之割禮、真為割禮。蓋割禮在精神、而不在形式、在取悅於天主、而不在苟合於人耳。
  • 約翰福音 7:19
    且摩西不曾授爾以法乎?而爾中竟無一人守法也。
  • 約翰福音 8:41
    爾所為者、正爾父之所為耳!』若輩應曰:『吾儕非私生子也!吾儕惟有一父、天主是已!』
  • 啟示錄 3:1
    爾其寓書於撒爾底教會之守護天神曰:彼具有天主之七神與七星者、有所曉諭於爾:吾知爾之行實;爾雖生實死、
  • 哥林多後書 11:22
    彼為希伯萊人乎?吾亦是也。彼為義塞人乎?吾亦是也。彼為亞伯漢之子孫乎?吾亦是也。
  • 加拉太書 2:15
    吾人為猶太人、而非外邦之罪人、固矣;
  • 以弗所書 2:11
    爾在血統上為外邦人、且一般曾身受人為之割禮者、咸呼爾為未割之民。
  • 詩篇 135:4
    雅谷膺主選。義塞承主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