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啟示錄 11: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啟示錄 12:6
    那婦人就逃入荒野;在那裏她擁有一個地方、由上帝豫備好了、使他在那裏得供養一千二百六十天。
  • 啟示錄 11:2
    不過殿堂以外的院子、卻不要量,因為已經給了外國人了;他們必踐踏聖城四十二個月。
  • 創世記 37:34
    雅各便撕裂衣裳,腰間加上麻布,為他兒子哀悼了許多日子。
  • 申命記 19:15
    『單獨一個見證人不能起來指證一個人有甚麼愆尤或甚麼罪,就是說不能指證他所犯的任何罪,總要憑着兩個見證人的口、或三個見證人的口、罪案才能成立。
  • 馬太福音 18:16
    他若不聽,你要另外帶着一個人或兩個人同你去,使句句話、憑着兩個或三個見證人親口說出,得以成立。
  • 以斯帖記 4:1-2
    末底改知道了人所作的這一切事,就撕裂衣服,穿麻布撒爐灰出去,在城中大聲哀呼,悲苦地哀呼。他來到御門前,就停住腳步;因為穿麻布的不得進御門。
  • 使徒行傳 1:8
    但聖靈一臨到你們,你們就必領受能力,不但要在耶路撒冷,也要在全猶太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給我作見證。』
  • 歷代志上 21:16
    大衛舉目,看見了永恆主的使者在空中站着,手裏有拔出來的刀,在耶路撒冷上空伸着。大衛和長老們都披上麻布,臉伏於地。
  • 約翰福音 15:27
    你們呢、也要作見證,因為從起初你們就同我在一起。
  • 使徒行傳 3:15
    生命之原,你們竟殺害了,上帝卻叫他從死人中活了起來;我們呢、就是這事的見證人。
  • 以賽亞書 22:12
    當那日子、主萬軍之永恆主叫人哀哭號咷,頭上光禿,腰束麻布;
  • 民數記 11:26
    當時留在營裏的還有兩個人;一個名叫伊利達,另一個名叫米達;靈也居然停在他們身上了。這兩個人本是在被記錄者之中,卻沒有出來到帳棚裏;他們就在營中受感動而發神言狂。
  • 路加福音 24:48
    你們呢、就是這些事的見證人。
  • 啟示錄 13:5
    那時有說誇大和褻瀆話的口給了獸,也有權柄給了牠、可以行事四十二個月。
  • 耶利米哀歌 2:10
    錫安小姐的長老坐在地上、沉默無言;他們捧起了塵土撒在頭上,腰束麻布;耶路撒冷的童女垂頭至地。
  • 申命記 17:6
    憑着兩個見證人或三個見證人的口、那該死的人就要被處死;只憑着一個見證人的口、是不可以被處死的。
  • 約伯記 16:15
    我將麻布縫在我皮膚上,把我的角插於塵土中。
  • 使徒行傳 13:31
    他許多日子向那從加利利同他上耶路撒冷的人顯現;這些人如今就是他對人民的見證。
  • 使徒行傳 2:32
    這耶穌、上帝已經使他復起了,我們呢、都是這事的見證人。
  • 啟示錄 1:5
    又從耶穌基督、那忠信的捨生作證者、死人中活起來的首生者、地上諸王的元首、得恩惠平安。他愛我們,用他的血解放了我們脫離我們的罪;
  • 哥林多後書 13:1
    這是我第三次要到你們那裏去的。『各樣事實都必須憑着兩個或三個見證人親口所說以確定的。』
  • 啟示錄 19:10
    我俯伏在他腳前要敬拜他;他對我說:『千萬不可!我和你同你的弟兄、那些執守為耶穌作見證之心的、都是同做僕人的;你只要敬拜上帝。』(因為為耶穌作見證的心正是神言傳講之靈)。
  • 哥林多前書 12:28
    上帝在教會裏所配置的,第一是使徒,第二是神言傳講師,第三是教師,其次是異能,再次是行醫的恩賜,是能扶助人,能治理人,能說捲舌頭話種種。
  • 約翰福音 3:5-8
    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是由水與靈生的,就不能進上帝的國。由肉身生的是肉身,由靈生的是靈。我對你說:「你們必須重生」,你不要希奇。風隨意地吹,你聽見它的響聲,卻不知道它從哪裏來,往哪裏去;凡由靈生的、就是這樣。』
  • 但以理書 12:7
    我聽見身穿細麻服裝、站在河水以上、向天舉起左右手、指着那永遠活着的主來起誓的那人說:『要經過一個定期,兩個定期,半個定期,到打破聖民權力的事都作完了時,這一切事就都完了。
  • 啟示錄 20:4
    我又看見有座位,並有坐在上面的;有審判權賜給他們。我看見那些捨生為耶穌作見證、為上帝之道被斬首者的靈魂、那些沒有拜過獸或獸像、沒有受過印記在額上和手上的人:他們都活了過來,與基督一同掌王權一千年。
  • 約翰福音 3:27
    約翰回答說:『一個人、若不是從天上給了他,他甚麼也不能得。
  • 以弗所書 4:11
    他賜給人的、有的做使徒,有的做神言傳講師,有的做傳福音者,有的做牧人做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