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詩篇 107:2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詩篇 118:17
    主之右手。能作能為。我既得生。宜宣主威。
  • 詩篇 9:11
    又為聖徒之保障。何曾孤負有心人。
  • 詩篇 50:14
    懷恩是眞祭。篤行爾所諾。
  • 詩篇 73:28
    親主是良圖。庇恩是上著。會當遠靈異。用抒我心曲。
  • 利未記 7:12
  • 詩篇 116:17
    敬獻謝恩祭。恭祝聖名芳。
  • 希伯來書 13:15
    故望爾等、恆因耶穌而獻天主以頌美之祭、萬口誦芬、結成薦菓。
  • 詩篇 116:12
    備承主之惠。盛德何以償。
  • 以賽亞書 12:4
  • 彼得前書 2:5
    爾等亦當勉成具有生命之小石、俾充建造聖殿之材料、而作神聖之司鐸;仰賴耶穌基督、奉獻精神上之祭祀以望天主之悅納、
  • 彼得前書 2:9
    而爾等則為蒙選之族、赫赫司祭、雍雍神國實天主之眷屬也。天主既召爾等出於黑暗入於靈光、爾等可不表彰大德乎。
  • 詩篇 105:1-2
    懷恩主。誦聖名。向眾庶。宣經綸。宜謳歌。獻頌美。念大德。述靈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