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詩篇 105:45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申命記 4:40
    我今日吩咐你的律例誡命,你要遵守,使你和你的後裔可以得福,並使你的日子一直在耶和華-你上帝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 提多書 2:14
    他為我們的緣故捨己,為了要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又潔淨我們作他自己的子民,熱心為善。
  • 申命記 4:1
    「現在,以色列啊,聽我所教導你們的律例典章,要遵行,好使你們存活,得以進入耶和華-你們列祖之上帝所賜給你們的地,承受為業。
  • 啟示錄 19:3-4
    他們又一次說:「哈利路亞!燒淫婦的煙往上冒,直到永永遠遠。」那二十四位長老和四活物就俯伏敬拜坐在寶座上的上帝,說:「阿們。哈利路亞!」
  • 以弗所書 2:8-10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而是上帝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我們是他所造之物,在基督耶穌裏創造的,為要使我們行善,就是上帝早已預備好要我們做的。
  • 詩篇 106:1
    哈利路亞!你們要稱謝耶和華,因他本為善,他的慈愛永遠長存!
  • 申命記 6:21-25
    你要告訴你的兒子說:『我們在埃及作過法老的奴僕,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我們從埃及領出來。在我們眼前,他施行重大可怕的神蹟奇事對付埃及、法老和他的全家。他將我們從那裏領出來,為要領我們進入他向我們列祖起誓應許之地,把這地賜給我們。耶和華又吩咐我們遵行這一切的律例,敬畏耶和華-我們的上帝,使我們一生得福,得以存活,像今日一樣。我們若照耶和華-我們上帝所吩咐的,在他面前謹守遵行這一切誡命,這就是我們的義了。』」
  • 以西結書 36:24-28
    我必從列國帶領你們,從列邦聚集你們,領你們回到本地。我必灑清水在你們身上,你們就潔淨了。我要潔淨你們,使你們脫離一切的污穢,棄絕一切的偶像。我也要賜給你們一顆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裏面,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裏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你們必住在我所賜給你們祖先之地;你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你們的上帝。
  • 申命記 5:33-6:2
    你們要走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所吩咐的一切道路,使你們可以存活得福,並使你們的日子在所要承受的地上得以長久。」「這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所吩咐要教導你們的誡命、律例、典章,叫你們在所要過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好叫你和你的子孫在一生的日子都敬畏耶和華-你的上帝,謹守他的一切律例、誡命,就是我所吩咐你的,使你的日子得以長久。
  • 詩篇 150:1
    哈利路亞!你們要在上帝的聖所讚美他!在他顯能力的穹蒼讚美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