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腓立比書 1:29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彼得前書 4:13
    應知此乃可喜之事。蓋爾等既得與基督共患難、則於彼光榮顯現之日、必得與之同樂、將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矣。
  • 使徒行傳 5:41
    宗徒既離公會、心竊自喜、竟蒙特寵、得為聖名而受辱、何樂如之。
  • 雅各書 1:2
    我兄弟如陷於殷憂多難之中、則當引以為樂。
  • 羅馬書 5:3
    不寧惟是、吾人雖處患難、心中恆有至樂。蓋知患難所以生堅忍、
  • 使徒行傳 14:22
    勸眾堅心、信道勿移、曰:『吾人欲入天主之國、必須經歷多難。』
  • 馬太福音 5:11-12
    爾等為予之故、而被人詬詈迫辱、多方誣衊者、斯為真福、是宜歡欣踴躍、灑然而樂。蓋爾之天爵大矣。前輩先知被人迫辱、亦猶是耳。
  • 以弗所書 2:8
    蓋爾因信而蒙救、實憑聖寵;凡此皆非爾所固有、純出天主之惠賜。
  • 約翰福音 1:12-13
    凡納之者。厥名是信。授以權能。超凡入聖。天主兒女。卓哉身分。若輩之生。非緣血氣。惟自天主。無與人意。
  • 約翰福音 6:44-45
    苟無遣予者聖父之攝引、無人能歸於予。歸予者、予必復活之於末日。先知書中有云:「萬民將受天主之訓;」凡有聞於聖父、而宅心知訓者、必來歸予。
  • 歌羅西書 2:12
    蓋爾等受洗時、實已與之同葬、且因信賴復活基督者天主之神力、而與之同復活矣。
  • 使徒行傳 14:27
    既至、召集會眾、縷述天主假手所行諸事;且謂天主已為異邦人洞開信道之門矣。
  • 使徒行傳 13:39
    凡摩西律法之所不能使爾稱義者、苟能信賴耶穌、則無在而不稱義矣。
  • 馬太福音 16:17
    耶穌曰:『福哉若納子西門:蓋以此啟汝者、非屬血氣肉情;在天吾父、實牖爾衷。
  • 雅各書 1:17-18
    一切美德嘉惠、莫不來自天上、降自光明之父。惟父恆常不變、永無晦蝕。惟父憑其自由聖意、以真實無妄之道、予吾人以再造、俾充先薦之果、而與萬物更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