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腓利門書 1:1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路加福音 15:20
    於是他起來往父親那裡去。他還在遠處時,他父親看見了他,就動了慈心,跑過去抱著他,連連與他親吻。
  • 耶利米書 31:20
    以法蓮是我親愛的兒子嗎?是我喜悅的孩子嗎?每逢我說話攻擊他,我必再次記念他。因此,我的心戀慕他;我必定憐憫他。”這是耶和華的宣告。
  • 馬太福音 6:14-15
    如果你們饒恕別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如果你們不饒恕別人,你們的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
  • 以弗所書 4:32
    要互相友愛,存溫柔的心,彼此饒恕,就像神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一樣。
  • 馬可福音 11:25
    你們站著禱告的時候,如果有誰得罪了你們,就該饒恕他,好使你們的天父也饒恕你們的過犯。”(有些抄本有第
  • 馬太福音 18:21-35
    那時,彼得前來問耶穌:“主啊,如果我的弟兄得罪我,我要饒恕他多少次?七次嗎?”耶穌對他說:“我告訴你,不是七次,而是七十七次﹙“七十七次”或譯:“七十七個次”。﹚。因此,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的僕人算帳,剛算的時候,有人帶了一個欠下六千萬銀幣的人來。他沒有錢償還,主人就下令叫人把他和他的妻子兒女,以及一切所有的都賣掉,用來償還。那僕人就跪下拜他,說:‘請寬容我,我會把一切還給你的。’主人動了慈心,把那僕人放了,並且免了他的債。那僕人出來,遇見一個欠了他一百個銀幣的僕人,就抓住他,扼著他的喉嚨,說:‘把你欠我的錢還給我。’那和他一同作僕人的就跪下求他,說:‘請寬容我,我會還給你的。’他卻不肯,反而把他帶走,關在監裡,等他把所欠的還清。其他的僕人看見這事,非常難過,就去向主人報告這一切事情。於是主人叫他來,對他說:‘你這個惡僕,你求我,我就免了你欠我的一切。難道你不應該憐憫你的同伴,好像我憐憫你一樣嗎?’於是主人大怒,把他送去服刑,等他把所欠的一切還清。如果你們各人不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我的天父也必這樣待你們。”
  • 撒母耳記下 16:11
    大衛又對亞比篩和他所有的臣僕說:“看哪!連我親生的兒子尚且尋索我的命,何況這便雅憫人呢?由他去吧,由他咒罵吧!因為這是耶和華吩咐他的。
  • 申命記 13:6
    “你的同母兄弟或你的兒女,你懷中的妻子或視你如自己性命的朋友,如果暗中引誘你,說:‘我們去事奉別的神吧。’就是你和你的列祖向來不認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