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數記 4: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民數記 4:23
    所當核數者、即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凡能來供役、從事於會幕者、
  • 列王紀下 11:4-12
    越至七年、耶何耶大遣人召統迦利卒、迦利卒或作護衛卒下同與奔走兵之諸百夫長至、導入主殿、與之立約、使在殿發誓、然後以王之子示之命、命之曰、爾所當行者如是、凡爾安息日來入班者、三分之一當守王宮、三分之一當在蘇珥蘇珥歷代下二十三章五節作伊瑣得門、三分之一當在奔走兵後之門、以守宮殿、人不得擅入、凡爾安息日出班者、三分之二當留於主之殿宇、以護衛王、各執器械環護王、凡擅入爾班列者殺之、王出入、爾必偕之、諸百夫長遵祭司耶何耶大所命而行、各率所轄安息日入班出班者、俱至祭司耶何耶大所、祭司將主殿所藏大衛之槍與干、予諸百夫長、奔走兵各執器械、立於王之四圍、自殿右至殿左、環繞祭臺及聖所、祭司導王子出、加王冕於其首、以律法書予之、膏之立為王、眾人鼓掌曰、願王萬歲、
  • 歷代志上 23:3-5
    利未人年三十以上者、俱被核數、丁男計三萬八千人、其中二萬四千、掌建主殿之工者、六千為有司與士師、四千為守門者、四千用大衛為頌美所作之樂器頌美主、
  • 歷代志上 23:24-32
    此利未人、循其宗族、各族之族長、各族之人、自二十歲以上者、按名見數、在主殿供役事、大衛曰、主以色列之天主、已賜平康於其民、永居耶路撒冷、利未人不復舁會幕及其中之器具、循大衛臨終時所命、利未人自二十歲以上、俱備核數、使之侍於亞倫子孫之側、以助之、在主殿供役事、守院與屋、潔一切聖物、在天主殿作各工、掌陳設之餅、素祭之細麵、無酵薄餅、及鍋煎釜熬之物、亦掌權量法度、每晨、立而讚美頌揚主、每夕亦然、又於安息日、月朔、並節期、利未人助諸祭司、獻火焚祭於主前、其定數循常例也、又守會幕及聖所、助其同族、即亞倫子孫、供役事於主之殿、
  • 以弗所書 6:10-18
    兄弟乎、我尚有餘言、爾當賴主、恃其大力而剛健、當衣天主所賜之全身器械、使爾能敵魔之詭譎、蓋我所與戰者、非血氣之人、血氣之人原文作血肉乃主宰、權勢、轄此暗世之諸君、及空中空中或作天際之惡魔、故取天主所賜之全身器械、使爾遇難日能禦敵、成就諸事後、成就諸事後或作勝一切後仍能卓立、是以當卓立、腰束以誠、胸護以義、以和平之福音為備行之履、或作以和平之福音預備為履納於足、此外以信為盾、可滅惡者之火箭、以拯救為冑、且執聖神之劍、即天主之道、又常以神而禱、或作又恆感於聖神而禱用諸祈禱懇求、且為此警醒不倦、恆為諸聖徒求、
  • 民數記 4:35
    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凡能來供役、從事於會幕者、
  • 民數記 3:7-8
    代亞倫與會眾在會幕前守所當守者、於幕內供役、守會幕之諸器、代以色列人守所當守者、於幕內供役、
  • 民數記 8:24-26
    利未人供役事有定例、自二十五歲以上者、可來入班、在會幕供役事、五十歲以後可出班、不復供役事、可輔助諸兄弟諸兄弟即他利未人守會幕、毋再役事、使利未人入班供役、當待之若此、
  • 歷代志上 28:12-13
    以心所思之諸式、或作以感神而得之諸式悉示之、即主殿之諸院、四周之群房、天主殿之府庫、及藏聖物庫房之式、又示之祭司與利未人之班列、及主殿之役事、又示之主殿中所用一切器皿之式、
  • 民數記 4:30
    所當計數者、即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凡能來供役、從事於會幕者、
  • 路加福音 3:23
    耶穌始傳道、年約三十、人以之為約瑟子、其上為希利、
  • 創世記 41:46
    當約瑟見伊及王法老之時、年已三十、離法老前而出、遍巡伊及地、
  • 提摩太前書 3:6
    甫入教者、不可為以毘司可普、恐其自高、陷於魔之罪、與魔同刑、
  • 哥林多後書 10:3-4
    即我儕按血氣而行、不按血氣而戰、蓋我儕之戰具、非屬血氣、乃賴天主、有力能破諸堅壘、
  • 歷代志下 23:1-11
    越七年、耶何耶大自強其志、與百夫長耶羅罕子亞撒利雅、約哈難子以實瑪利、俄伯子亞撒利雅、亞大雅子瑪西雅、細基利子以利沙法立約、乃遍行猶大、自猶大諸邑集利未人、及以色列諸族長、咸至耶路撒冷、會眾在天主殿與王立約、耶何耶大告眾曰、王子在此、必當即位、循主所許大衛子孫之言、所當行者如是、爾祭司及利未人、安息日來入班者、當以三分之一守門、三分之一守王宮、三分之一在伊瑣得伊瑣得列王下十一章六節作蘇珥門、民眾必在主殿之院、惟祭司及供役之利未人、乃聖潔者、可入主殿、其外無人可入、民眾當護衛主之殿、利未人當各執器械、環護王、凡外人入殿、必治之死、王出入必隨之、利未人與猶大人、遵祭司耶何耶大所命而行、各率所轄安息日入班者、及安息日出班者至、蓋祭司耶何耶大不容出班者歸、祭司耶何耶大以天主殿中所藏大衛之槍、盾、干、予百夫長、使民眾各執器械、立於王之四圍、自殿右至殿左、環繞祭臺及聖所、環護王、遂扶王子出、加王冕於其首、以律法書予之、立之為王、耶何耶大及其子膏之曰、願王萬歲、
  • 歷代志上 6:48
    其同族與其餘利未人之職、乃供天主殿中一切役事、
  • 提摩太前書 3:1
    人若慕以毘司可普毘司可普見腓立比一章一節小註之職、是慕善工也、誠哉此言、
  • 提摩太前書 1:18
    我子提摩太乎、昔有預言指爾者、今我循此預言命爾、當念之而作善戰、
  • 以斯拉記 3:8
    民至耶路撒冷天主殿之所、第二年二月、撒拉鐵子所羅巴伯、約薩達子耶書亞、及其同族其餘之祭司、利未人、並一切被擄而歸之人、至耶路撒冷者、咸興工建主之殿、使利未人自二十歲以上、督建殿之工作、
  • 民數記 16:9
    以色列天主、在以色列會中、特區別爾曹、使爾曹就主、役事於主之幕、立於會眾前、為會眾供役、主使爾與爾本族諸兄弟利未子孫、皆得近於主前、此事豈微細哉、乃更求祭司之職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