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可福音 3:28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馬太福音 12:31-32
    為此,我告訴你們: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能被赦免,但褻瀆聖靈卻不能被赦免。凡是說話抵擋人子的,還能被赦免;但如果有人說話抵擋聖靈,無論在這世代,或在將要來的世代,都不能被赦免。
  • 路加福音 12:10
    所有說話抵擋人子的,還能被赦免;但那褻瀆聖靈的,不能被赦免。
  • 馬可福音 3:28-30
    我確實地告訴你們:人類的一切罪和褻瀆的話,無論怎樣褻瀆,都能被赦免。但如果有人褻瀆聖靈,他永遠得不到赦免,而且必擔當永遠的罪。」這話是因為他們說:「他有汙靈附身。」
  • 1約翰福音 5:16
  • 希伯來書 6:4-8
    原來,如果有人蒙過一次光照、嘗過屬天恩賜的滋味、曾經與聖靈有份、嘗過神美善的話語和將要來臨之世代的權能,卻背棄了真理,就不可能再次更新以至於悔改了。因為他們親自把神的兒子再次釘上十字架,公然羞辱他。要知道,當一塊田地吸收了常常降在它上面的雨水,並且為種地的人長出有用菜蔬時,它就享受從神而來的祝福;但如果它長出荊棘和蒺藜,就沒有用處了,很快就要被詛咒,它的結局就是被焚燒。
  • 希伯來書 10:26-31
    要知道,我們領受了真理的知識以後,如果還故意犯罪,就不再有贖罪的祭物被保留下來;只保留了對審判的可怕等待,和那將要吞滅敵對者的嫉恨之火。任何拒絕摩西律法的人,憑兩個或三個見證人的見證,就得不到憐憫而死,何況一個人踐踏了神的兒子,把那使自己成聖的立約之血看做是俗物,又侮辱了恩典的聖靈,你們想想,這個人難道不該受更厲害的懲罰嗎?因為我們認識曾說過「報應在我,我將回報」的那一位,他又說過「主要審判自己的子民。」落在永生神的手中實在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