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太福音 5:31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申命記 24:1-4
    人娶妻後、見其有疵、而不之悅、當書離書、付於其手、使出其家、既出之後、則可他適、如其後夫亦不之悅、付以離書而出之、或後夫死、其前夫既出之、為人所玷、勿復娶之、此乃耶和華所惡者、爾上帝耶和華所賜為業之地、不可污之、
  • 馬太福音 19:7
    曰、然則摩西命予離書出之、何也、
  • 耶利米書 3:1
    有曰、人出其妻、妻離之而他適、前夫豈復納之、若然、斯地非受污之甚乎、耶和華曰、惟爾相愛者眾、與之行淫、猶思歸我乎、
  • 馬太福音 19:3
    有法利賽人來試之曰、不論何故、出妻可乎、
  • 馬可福音 10:2-9
    有法利賽人就而問曰、人出妻可乎、蓋試之也、耶穌曰、摩西命爾何耶、曰摩西許書離書出之、耶穌曰、以爾心頑、故書斯命予爾、然自造物之始、即造男女、緣此、人必離父母、膠漆其妻、二者成為一體、如是不復為二、乃一體矣、故上帝所耦者、人不可分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