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太福音 5:28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箴言 6:25
    你心裡不要貪戀她的美色,也不要給她的媚眼勾引。
  • 約翰一書 2:16
    原來世上的一切,就如肉體的私慾,眼目的私慾和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出於父,而是從世界來的。
  • 雅各書 1:14-15
    每一個人受試探,都是被自己的私慾所勾引誘惑的。私慾懷了胎,就生出罪;罪長成了,就產生死亡。
  • 約伯記 31:1
    “我與自己的眼睛立了約,決不注視處女。
  • 出埃及記 20:17
    “不可貪愛你鄰舍的房屋;不可貪愛你鄰舍的妻子、僕婢、牛驢和他的任何東西。”
  • 撒母耳記下 11:2
    有一天近黃昏的時候,大衛從床上起來,在王宮的平頂上散步。他從平頂上看見一個婦人在洗澡;這婦人容貌非常美麗。
  • 創世記 34:2
    當地的首長,希未人哈抹的兒子示劍,看見她,就拉住她,把她強姦,污辱了她。
  • 彼得後書 2:14
    他們滿眼淫色,而且不住地犯罪。他們引誘心志不堅固的人。他們的心習慣了貪婪,是應當受咒詛的族類。
  • 羅馬書 7:7-8
    這樣,我們可以說甚麼呢?難道律法是罪嗎?絕對不是。不過,如果不是藉著律法,我就不知道甚麼是罪;如果不是律法說“不可貪心”,我就不知道甚麼是貪心。但罪趁著機會,藉著誡命在我裡面發動各樣的貪心,因為沒有律法,罪是死的。
  • 約伯記 31:9
    我的心若被女人迷惑,在別人的門口埋伏,
  • 羅馬書 7:14
    我們知道律法是屬靈的,我卻是屬肉體的,已經賣給罪了。
  • 詩篇 119:96
    我看一切圓滿的事都有盡頭,只有你的命令是廣闊無邊的。
  • 馬太福音 5:22
    可是我告訴你們,凡是向弟兄發怒的,都要被判罪。誰若罵弟兄:‘你這蠢貨!(蠢貨:原文音譯是“拉加”,是亞蘭文侮辱別人的用語。)’,就要被公議會判罪;誰若罵:‘你這白痴!(白痴:原文是希臘文罵人的詞語,但是有少數學者認為這詞語是源於希伯來文,而把它音譯為“魔利”,意思是“叛徒”。)’,就罪該送入烈火的地獄。
  • 創世記 39:7-23
    這些事以後,約瑟主人的妻子以目傳情給約瑟,說:“與我同睡吧。”約瑟不肯,對他主人的妻子說:“你看,家中的事我主人一概不管;他把他所有的一切,都交在我的手裡。在這家裡沒有比我大的。除你以外,我主人沒有留下一樣不交給我,因為你是他的妻子。我怎可以作這極惡的事,得罪神呢?”她雖然天天對約瑟這樣說,約瑟卻不聽從她,不肯與她同睡,也不與她在一起。有一天,約瑟到屋裡辦事,家裡的人沒有一個在屋裡。婦人就抓住約瑟的衣服,說:“與我同睡吧。”約瑟把自己的衣服留在婦人的手裡,跑到外面去了。婦人見約瑟把衣服留在她手裡,跑到外面去,就把家裡的人都叫了來,對他們說:“你們看,我丈夫帶回家來的希伯來人想調戲我們。他進到我這裡來,要與我同睡,我就大聲呼叫。他一聽見我高聲呼叫,就把衣服留在我身邊,跑到外面去了。”婦人把約瑟的衣服放在她身邊,等她的主人回家。她又用同樣的話對他說:“你帶回家來的希伯來奴隸,竟進到這裡來,要調戲我。我高聲呼叫,他就把衣服留在我身邊,跑到外面去了。”約瑟的主人聽了他妻子對他所說的話,說:“你的僕人就是這樣對待我。”他就非常生氣。於是,約瑟的主人拿住約瑟,把他關在監裡,就是王的囚犯被監禁的地方;約瑟就在那裡坐監。但是,耶和華與約瑟同在,向他施慈愛,使他得到監獄長的歡心。因此,監獄長把監裡所有的囚犯都交在約瑟手裡;他們在那裡所作的一切事務,都由約瑟負責處理。凡交在約瑟手裡的事務,監獄長一概不聞不問;因為耶和華與約瑟同在,使他所作的盡都順利。
  • 馬太福音 5:39
    可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對抗,有人打你的右臉,把另一邊也轉過來讓他打;
  • 馬太福音 7:28-29
    耶穌講完了這些話,群眾都驚奇他的教訓。因為耶穌教導他們,像一個有權柄的人,不像他們的經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