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太福音 26:60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申命記 19:15
    “人無論有甚麼過錯,或是犯了甚麼罪惡,不可憑著一個見證人的指證,總要憑著兩個見證人的口供,或是三個見證人的口供,才可以確定。
  • 詩篇 27:12
    求你不要照著我敵人的心願,把我交給他們,因為有作假見證的人起來攻擊我,並且口出兇暴的話。
  • 詩篇 35:11
    強暴的見證人起來,盤問我所不知道的事。
  • 提多書 2:8
    言詞要純正,無可指摘,使反對的人因為無從毀謗,就自覺慚愧。
  • 彼得前書 3:16
    但要用溫柔敬畏的心回答。當存無愧的良心,使那些誣賴你們這在基督裡有好品行的人,在毀謗你們的事上蒙羞。
  • 但以理書 6:4-5
    於是這些監察司和總督在但以理治國的事上,尋找把柄控告他,只是不能找到任何的把柄和過失,因為他忠心可靠,他們找不到他的任何錯誤和過失。那些人就說:“如果我們要控告這但以理,就只有在他神的律法中去找把柄。”
  • 馬可福音 14:57-59
    有幾個人站起來,作假證供控告他說:“我們聽他說過:‘我要拆毀這座人手所造的聖所,三日之內要另建一座不是人手所造的聖所。’”就是這樣的見證,他們也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