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太福音 25:46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約翰福音 3:36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 約翰福音 5:29
    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
  • 但以理書 12:2
    睡在塵埃中的,必有多人復醒。其中有得永生的,有受羞辱永遠被憎惡的。
  • 啟示錄 21:8
    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着硫磺的火湖裏;這是第二次的死。」
  • 啟示錄 20:15
    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裏。
  • 羅馬書 6:23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乃是永生。
  • 帖撒羅尼迦後書 1:9
    他們要受刑罰,就是永遠沉淪,離開主的面和他權能的榮光。
  • 啟示錄 20:10
    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裏,就是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
  • 羅馬書 5:21
    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樣,恩典也藉着義作王,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
  • 約翰福音 3:15-16
    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
  • 馬可福音 9:48-49
    在那裏,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因為必用火當鹽醃各人。
  • 馬可福音 9:43-45
    倘若你一隻手叫你跌倒,就把它砍下來;你缺了肢體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手落到地獄,入那不滅的火裏去。倘若你一隻腳叫你跌倒,就把它砍下來;
  • 馬太福音 25:41
    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裏去!
  • 約翰福音 10:27-28
    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着我。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裏把他們奪去。
  • 使徒行傳 24:15
    並且靠着神,盼望死人,無論善惡,都要復活,就是他們自己也有這個盼望。
  • 啟示錄 14:10-11
    這人也必喝神大怒的酒;此酒斟在神忿怒的杯中純一不雜。他要在聖天使和羔羊面前,在火與硫磺之中受痛苦。他受痛苦的煙往上冒,直到永永遠遠。那些拜獸和獸像,受牠名之印記的,晝夜不得安寧。」
  • 加拉太書 6:8
    順着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順着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
  • 路加福音 16:26
    不但這樣,並且在你我之間,有深淵限定,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要從那邊過到我們這邊也是不能的。』
  • 羅馬書 2:7-16
    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惟有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將患難、困苦加給一切作惡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卻將榮耀、尊貴、平安加給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因為神不偏待人。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原來在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裏,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就在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祕事的日子,照着我的福音所言。
  • 約翰福音 17:2
    正如你曾賜給他權柄管理凡有血氣的,叫他將永生賜給你所賜給他的人。
  • 約翰一書 5:11-12
    這見證就是神賜給我們永生;這永生也是在他兒子裏面。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
  • 馬太福音 19:29
    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姊妹、父親、母親、兒女、田地的,必要得着百倍,並且承受永生。
  • 詩篇 16:10-11
    因為你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你必將生命的道路指示我。在你面前有滿足的喜樂;在你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
  • 猶大書 1:21
    保守自己常在神的愛中,仰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憐憫,直到永生。
  • 馬太福音 13:43
    那時,義人在他們父的國裏,要發出光來,像太陽一樣。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
  • 約翰一書 2:25
    主所應許我們的就是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