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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 3:36
信從子的人,就有永恆的生命;但是不肯信從子的人,見不到生命,而且神的震怒也停留在他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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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 5:29
並且要出來——行善的人復活得生命,作惡的人復活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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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以理書 12:2
睡在塵土中的眾人必醒來:有的得永遠的生命,有的蒙受羞辱,永遠被憎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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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示錄 21:8
但那些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所有說謊的人,他們的份就在燃燒著烈火和硫磺的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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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示錄 20:15
凡是名字沒有被記在生命冊上的人,都被丟進了火湖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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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6:23
因為罪的工價就是死;但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卻是永恆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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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撒羅尼迦後書 1:9
他們將受到刑罰,就是永遠的滅亡,從主面前被隔絕,離開他權能的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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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示錄 20:10
然後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丟進烈火和硫磺的湖裡,就是那獸和那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們將日夜受折磨,直到永永遠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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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5:21
這樣,就像罪藉著死亡掌權,恩典也照樣藉著義掌權,使人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進入永恆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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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 3:15-16
好使所有相信他的人,都得到永恆的生命。「神愛世人,甚至賜下他的獨生子,好讓所有信他的人不至於滅亡,反得永恆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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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可福音 9:48-49
在那裡『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要知道,每個人都將被火醃成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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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可福音 9:43-45
如果你的一隻手使你絆倒,就把它砍掉!對你來說,缺一隻手進入永生,要比雙手齊全下地獄,到那永不熄滅的火裡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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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25:41
那時王要對在左邊的人說:『你們這些被詛咒的人!離開我!進到那已經為魔鬼和他的使者們所預備好的永遠的火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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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 10:27-28
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並且我賜給他們永恆的生命,他們絕不會滅亡,直到永遠。誰也不能把他們從我手中奪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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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傳 24:15
我對神所懷有的盼望也是這些人自己所期望的,就是義人和不義的人將來都要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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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示錄 14:10-11
就要喝神憤怒的酒,就是混合在神震怒之杯中那沒有稀釋的酒。他將要在聖天使們面前、羔羊面前,在烈火和硫磺中受折磨。折磨他們時的煙往上冒,直到永永遠遠。那些膜拜獸和獸像的,以及任何接受牠名字印記的,都將日夜得不到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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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書 6:8
因為順著自己肉體撒種的,就會從肉體收衰朽;順著聖靈撒種的,就會從聖靈收永恆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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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16:26
這一切之外,在我們和你們之間,隔著巨大的深淵,所以人想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可能的,從那邊過到我們這邊也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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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2:7-16
對那些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不朽的,就以永恆的生命回報他們;而對那些營私爭競、不肯信從真理、反信從不義的,就以震怒和憤恨回報他們。神要把患難和困苦加給一切作惡之人的靈魂,先是猶太人的,後是外邦人的;而把榮耀、尊貴、平安賜給所有做美善事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外邦人。要知道,神是不偏待人的。凡是在律法之外犯過罪的,也將要在律法之外滅亡;凡是在律法之下犯過罪的,將要照著律法受審判。因為在神面前,不是律法的聽者為義,而是律法的實行者被稱為義。其實沒有律法的外邦人,一旦按照本性去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但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了。這就顯出律法的要求刻在他們的心裡,他們的良心也一同作證,而且自己的心思之間,互相控告或辯解。正如我的福音,這些事要在那日,神藉著基督耶穌審判各人隱祕事的時候,顯明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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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 17:2
正如你賜給他權柄管轄所有的人,好讓他把永恆的生命給與一切你所賜給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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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一書 5:11-12
這見證就是:神把永恆的生命賜給了我們,並且這生命在他兒子裡面。那有了神兒子的,就有了這生命;那沒有神兒子的,就沒有這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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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19:29
凡是為我名的緣故而捨棄房屋,或兄弟,或姐妹,或父親,或母親,或兒女,或田產的人,都將得到百倍,並且繼承永恆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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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 16:10-11
因為你不會把我的靈魂撇棄在陰間,也不會讓你的聖者經歷腐朽。你使我明白生命的路途;在你面前有滿足的喜樂,在你的右手中有永久的美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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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大書 1:21
保守自己在神的愛中,仰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憐憫,進入永恆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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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13:43
那時,義人會在他們父的國度裡像太陽一樣發光。凡是有耳的,就應當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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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一書 2:25
這就是那應許,是他所應許我們的,就是永恆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