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太福音 25:1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路加福音 13:26-30
    「那時,你們必說,『我們不是在一起用過餐嗎?你不是在街上教導過我們嗎?』「主人必說,『我告訴你們,我不認識你們,也不知道你們是從哪裡來的。你們這些作惡的人,走開!』「當你們看見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和眾先知在上帝的國,自己卻被丟在門外,必要在那裡哀哭切齒。那時人們會從東西南北來參加上帝國的宴席。看啊,有些殿後的將要為首,有些為首的將要殿後。」
  • 提摩太後書 2:19
    然而,上帝所立的堅實根基永不動搖,這根基上刻著:「主認識誰是屬於祂的人」,「凡自稱是屬於主的人都要離棄罪惡。」
  • 約翰福音 10:27
    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隨我。
  • 約翰福音 9:31
    我們知道上帝不聽罪人的禱告,只聽那些敬拜祂、遵行祂旨意者的禱告。
  • 詩篇 5:5
    狂妄之人不能站在你面前,你憎惡一切作惡之人。
  • 哥林多前書 8:3
    但如果有人愛上帝,這人是上帝所認識的。
  • 詩篇 1:6
    因為耶和華看顧義人的腳步,惡人的道路必通向滅亡。
  • 加拉太書 4:9
    現在,你們既然認識了上帝,或者更應該說是上帝認識了你們,為什麼還要回到那些無意義的基本規條之下,甘願再做它們的奴隸呢?
  • 哈巴谷書 1:13
    你的眼目極為清潔,見不得邪惡,也不能容忍罪惡。但你為何容忍奸惡之人呢?惡人吞滅比他們公義的人,你為何默然不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