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太福音 23:6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路加福音 11:43-54
    「法利賽人啊,你們有禍了!你們喜歡在會堂裡坐首位,又喜歡在街市上聽到別人的問候。你們有禍了!因為你們就像沒有墓碑的墳墓,人們從上面走過也不知道。」一位律法教師對耶穌說:「老師,你這話把我們也侮辱了!」耶穌回答說:「你們這些律法教師也有禍了!你們把沉重難負的擔子放在別人肩上,自己卻連一根指頭也不肯動。「你們有禍了,你們為先知修造墳墓,而他們正是被你們祖先殺害的!所以你們是見證人,你們讚同祖先的行為,因為他們殺了先知,你們為先知造墳墓。因此,充滿智慧的上帝說,『我要差遣先知和使徒到他們那裡,有些要被殺害,有些要遭迫害』,使創世以來,自亞伯一直到在祭壇和聖所之間被殺的撒迦利亞等眾先知的血債,都由這個世代承擔。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罪責都要由這個世代承擔。
  • 馬可福音 12:38-39
    耶穌又教導他們,說:「你們要提防律法教師,他們愛穿著長袍招搖過市,喜歡人們在大街上問候他們,又喜歡會堂裡的上座和宴席中的首位。
  • 雅各書 2:1-4
    我的弟兄姊妹,你們既然信了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就不可以貌取人。比方說,一個手戴金飾、衣著華麗的人來參加你們的聚會,一個衣衫襤褸的人也來參加,你們就看重那衣著華麗的,對他說:「請上座。」卻對那窮人說:「你站在那邊。」或「坐在我的腳凳邊。」你們這樣做難道不是偏心待人,心懷惡意地判斷人嗎?
  • 3約翰福音 1:9
    (cunpt)
  • 路加福音 14:7-11
    耶穌見所請的客揀擇首位,就用比喻對他們說:「你被人請去赴婚姻的筵席,不要坐在首位上,恐怕有比你尊貴的客被他請來;那請你們的人前來對你說:『讓座給這一位吧!』你就羞羞慚慚地退到末位上去了。你被請的時候,就去坐在末位上,好叫那請你的人來對你說:『朋友,請上座。』那時,你在同席的人面前就有光彩了。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 (cunpt)
  • 羅馬書 12:10
    愛弟兄,要彼此親熱;恭敬人,要彼此推讓。 (cunpt)
  • 路加福音 20:46-47
    「你們要防備文士。他們好穿長衣遊行,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他們安,又喜愛會堂裏的高位,筵席上的首座;他們侵吞寡婦的家產,假意作很長的禱告。這些人要受更重的刑罰!」 (cunpt)
  • 箴言 25:6-7
    不要在王面前妄自尊大;不要在大人的位上站立。寧可有人說:請你上來,強如在你覲見的王子面前叫你退下。 (cunpt)
  • 馬太福音 20:21
    耶穌說:「你要甚麼呢?」她說:「願你叫我這兩個兒子在你國裏,一個坐在你右邊,一個坐在你左邊。」 (cun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