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太福音 21:3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耶利米書 25:3-7
    自猶大王亞門子、約西亞十三年、迄於今日、歷二十三年、耶和華頒詔於我、我曾告爾、諄諄不已、惟爾不從。耶和華之僕先知、數奉使告爾、惟爾不傾耳以聽。先知曰、凡爾有眾、當悛厥惡、革其非心、則可恆居於耶和華所賜爾祖及爾之地。勿崇事伏拜他上帝、以干耶和華震怒、則不降爾以災、惟爾不聽耶和華命、手作偶像、干我震怒、自罹其災、
  • 馬可福音 12:2-5
    及期、遣僕就農夫、取園中當納之果、農夫執而扑之、使徒返、復遣他僕、農夫石傷其首、凌辱遣之、又遣一僕、農夫殺之、復遣群僕、或扑或殺、
  • 路加福音 20:10-19
    及期、遣僕就農夫、令輸園中當納之果、農夫扑、使徒反、再遣僕、復扑辱、使徒反、三遣僕、竟傷而逐之、園主曰、我將奈何、不如遣愛子、庶幾見而敬之、農夫見其子、竊議曰、此其嗣子、且來殺之、業歸我矣、遂逐於園外殺焉、園主將何以處之、必至而滅此農夫、以園託他人矣、聞者、曰不願有此、耶穌目之曰、記所載何歟、工師所棄之石、成為屋隅首石、躓此石上者人必糜、此石墜其上者身必碎、○時、祭司諸長士子知耶穌設譬指己、欲執之而畏民、
  • 撒迦利亞書 1:3-6
    當告斯民云、萬有之主耶和華曰、爾歸誠於我、我必復加眷顧、我萬有之主耶和華已言之矣、爾勿效祖所為、古先知告之曰、萬有之主耶和華云、棄惡勿作、彼不聽從、爾之列祖、於今安在、古之先知、豈得永存、昔我使我僕先知傅命、言必降災、斯災已及爾祖、彼遂悛悔、自謂萬有之主耶和華所立之旨、欲降以災、罰我所為、今及我躬矣、
  • 撒迦利亞書 7:9-13
    我萬有之主耶和華曰、當秉公義、矜憫為懷、相待以仁、孤寡賓旅貧乏、俱勿虐遇、友朋之間、勿相謀害、惟彼不從、強項難馴、掩耳不聽、剛愎厥心、同於鐵石、不聽法度、我耶和華、以我神感古先知、遣之告眾、惟彼不聽、故我萬有之主耶和華、震怒特甚。萬有之主耶和華曰、昔我諭眾、眾不聽從、今眾籲我、我亦不聽、
  • 雅歌 8:11-12
    巴力哈門有葡萄園、屬於所羅門、租於農夫、農夫因取其果、各納稅千金。我亦有葡萄園、必歸所羅門、價值千金、栽植其園者、畀以傭值二百金。
  • 馬太福音 22:3
    遣僕召所請者赴筵、不至、
  • 列王紀下 17:13-23
    耶和華遣其先知先見者、責以色列猶大二族、曰、當棄惡行、守我禁令禮儀、從我所命諸先知、傳爾列祖之律例、斯民弗聽、強項不馴、不信其上帝耶和華、與列祖無異。昔上帝與列祖立約、斯民背之、棄其所命、違其禮儀、崇事虛無、亦為放誕、四周之異邦人、耶和華曾命、勿效其尤、彼不聽從、反崇信焉、棄其上帝耶和華之命、鑄二金犢、樹立木偶、崇拜天象、奉事巴力、焚獻子女、專用卜筮、維惡是務、干耶和華震怒。故耶和華怒以色列族、驅於其前、靡有孑遺、所餘者惟猶大族而已。猶大族亦不守其上帝耶和華之誡命、從以色列族所擅立之禮儀。耶和華棄以色列族苗裔、降以禍災、為人所虜、驅於其前、奪大闢所治之以色列。以色列族既立尼八子耶羅破暗為王、王使以色列族不從耶和華、陷於大罪。以色列族從耶羅破暗所為、恆行惡事、迨耶和華驅之於前、循眾僕先知所言、於是以色列族被虜離斯土、至亞述、迄今尚未歸焉。
  • 以賽亞書 5:4
    我栽培此園、無以復加、冀結嘉實、乃生惡果、何也、
  • 耶利米書 35:15
    我數遣僕先知、告爾云、當改爾惡行、革爾非心、勿崇事他上帝、則可於我賜爾祖及爾之地、安居無虞。然爾不傾耳以聽。
  • 歷代志下 36:15-16
    其列祖之上帝耶和華、矜憫其民、視其殿為貴重、數遣使訓誨之、彼譏上帝之使、藐視其命、侮其先知、干耶和華震怒、不復援手、
  • 尼希米記 9:29-30
    加以訓誨、使服爾律例、彼妄自誇大、不從爾命、爾之法度、遵之者則得生、彼故犯之、強項難馴、背命不聽。爾之恆忍、歷年已久、以爾之神、感諸先知、訓迪斯民、彼不聽從、故爾使異邦人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