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太福音 15:27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約伯記 40:4-5
  • 路加福音 15:18-19
    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裡去,對他說:『父親,我對天犯了罪,也在你面前犯了罪。我再也不配稱為你的兒子,請把我當做你的一個雇工吧。』
  • 哥林多前書 15:8-9
    最後也顯現給我——這個像是早產嬰兒一樣的人。原來我是使徒中最小的,不配被稱為使徒,因為我曾經逼迫神的教會。
  • 提摩太前書 1:13-15
    雖然我原先是褻瀆神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但是我卻蒙了憐憫,因為我是在不信、不明白的時候做的;而且我們主的恩典,隨著在基督耶穌裡的信心和愛心,格外增多。「基督耶穌來到這世界,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信實的,值得完全接受。在罪人中我是首惡,
  • 以弗所書 3:8
    我在所有聖徒中,比最小的還小,但被賜予了這恩典,是為了把基督那無法測度的豐盛傳給外邦人;
  • 路加福音 18:13
    「那稅吏卻遠遠地站著,甚至不敢舉目望天,可是捶著胸說:『神哪,你寬恕我這個罪人吧!』
  • 馬太福音 8:8
    百夫長回答說:「主啊,我實在不配請你進我家。其實只要你說一句話,我的僕人就會痊癒的。
  • 以西結書 16:63
  • 羅馬書 3:19
    我們知道,律法上的一切話都是對律法之下的人講的,好堵住每個人的口,使全世界的人都在神的審判之下有罪,
  • 但以理書 9:18
    我的神哪,求你側耳聽,求你垂聽!求你睜眼看我們的荒涼和這被稱為你名下的城,因為我們在你面前呈上的懇求不是因著我們的義,而是因著你豐盛的憐憫。
  • 馬太福音 5:45
    好讓你們成為你們天父的兒女。因為他使太陽升起,對著惡人,也對著好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
  • 路加福音 16:21
    渴望得到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碎渣充飢,甚至有狗來舔他的瘡。
  • 詩篇 51:4-5
    我對你,唯獨對你犯了罪,我做了你眼中看為惡的事;因此你說話的時候就顯為公義,你審判的時候就顯為清正。看哪,我在罪孽裡出生;我母親懷胎時,我就在罪中!
  • 約伯記 42:2-6
  • 路加福音 23:40-42
    另一個就應聲斥責他,說:「你既然同樣受懲罰,還不怕神嗎?我們受刑理所應當,因為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做的相稱。但這個人卻沒有做過什麼壞事。」他接著說:「耶穌啊,你進了你國度的時候,求你記念我。」
  • 路加福音 7:6-7
    於是耶穌與他們一起去了。當耶穌離他家不遠的時候,百夫長又託了幾個朋友來對耶穌說:「主啊,不用麻煩了,我實在不配請你進我家,我自己也覺得不配到你那裡去。只要你說一句話,我的僕人就會痊癒的。
  • 羅馬書 3:4
    絕對不會!即使每個人都是說謊者,神還是真實的。正如經上所記:「這樣,你說話的時候,顯為公義;被評斷的時候,必然得勝。」
  • 創世記 32:10
    你向你僕人所施行的一切慈愛和信實,我一點也不配。我先前只帶著一根杖過這約旦河,如今我卻擁有這兩隊了。
  • 羅馬書 10:12
    猶太人和外邦人並沒有分別,原來,萬人共同的主,使所有求告他的人都富足。
  • 羅馬書 3:29
    難道神只是猶太人的神嗎?不也是外邦人的神嗎?是的,他也是外邦人的神,
  • 以弗所書 3:19
    明白那超越了人所能理解的基督之愛,好讓你們得以滿足,達到神一切的豐盛完美。